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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28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永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
少财务费用。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刘见生 吴越 邹友思

                                                          2017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