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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21  

						                永悦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会
议审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傅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长、选举陈志山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认为:傅文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陈志山先生具
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
    2、本次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选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
    3、我们同意选举傅文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陈志山先生为公司副董事
长。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为:此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聘任陈志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伟达先生、陈泳絮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朱水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水宝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刘见生、邹友思、吴越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