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南卫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17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 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1.72 元,募集资金 总 额 293,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56,382,075.47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弟 ZA15713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56,382,075.47 加:累计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 251,862.82 加:暂时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 928,027.39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8,881,497.0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660,991.60 减: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 60,000,0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7,019,477.08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净额应为 256,382,075.47 元,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100,542,488.60 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人民币 31,660,991.60 元,于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 金 人 民 币 8,881,497 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购买理财 产品人民币 60,000,000 元,加上累计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人民币 1,179,890.21 元,截 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应为人民币 157,019,477.08 元,实际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157,019,477.08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徽普菲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与中信建投证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57,019,477.08 元,具 体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江苏南方卫材医 药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040000010120100038010 111,813,131.02 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 江苏南方卫材医 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07301040008368 20,598,356.16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西太湖支 行 江苏南方卫材医 药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8110501012800948105 15,130,296.23 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 安徽普菲特医疗 用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3040000010120100037979 9,477,693.67 品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 合计 - - 157,019,477.0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638.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4.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54.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额的差额(3)=(2)-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如有) (1) 化 新建医用胶粘 否 18,138.21 18,138.21 18,138.21 4,054.25 4,054.25 -14,083.96 22.35 2019 年 9 月 - - 否 敷料生产项目 营销体系建设 及品牌推广项 否 7,500.00 7,500.00 7,500.00 0.00 0.00 -7,500.00 - - - - 否 目 合计 25,638.21 25,638.21 25,638.21 4,054.25 4,054.25 -21,583.96 15.8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普菲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止,安徽普菲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为人民币 3,166.10 万元。上述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964 号 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 元 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 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 184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购买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产品期限 91 天,年化收益率 4.8%,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到 期赎回,按协议约定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到账,并按照预期收益率收回全部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和 理财收益人民币 598,356.16 元;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 199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产品期限 91 天,年化收益率 4.8%,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到 期赎回,按协议约定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到账,并按照预期收益率收回全部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和 理财收益人民币 119,671.23 元;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购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017 年第 499 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 型),购买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产品期限 90 天,年化收益率 4.2%,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到 期赎回,按协议约定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到账,并按照预期收益率收回全部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和 理财收益人民币 210,000.00 元。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 381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购买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产品期限 177 天,年化收益率 5.35%;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403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购买 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产品期限 181 天,年化收益率 5.35%;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购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兴盛 52 号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购 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产品期限 92 天,年化收益率 5.2%。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1,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31,660,991.6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A15964 号《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保荐 机构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 见》。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 184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购买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产品期限 91 天,年化收益率 4.8%,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到期赎回,按协议 约定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到账,并按照预期收益率收回全部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和理财收益人民币 598,356.16 元;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 199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产品期限 91 天,年化收益率 4.8%,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到期赎回,按协议 约定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到账,并按照预期收益率收回全部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和理财收益人民币 119,671.23 元;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购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017 年第 499 期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购买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产品期限 90 天,年化收益率 4.2%,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到期赎回,按协议 约定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到账,并按照预期收益率收回全部本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和理财收益人民币 210,000.00 元。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购买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 381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购买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产品期限 177 天,年化收益率 5.35%;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购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403 期收益凭证(本金保 障型收益凭证),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产品期限 181 天,年化收益率 5.35%;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购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兴盛 52 号收益 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产品期限 92 天, 年化收益率 5.2%。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1,5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卫股份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A12315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 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卫股份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募集资金到位后,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 方式,对南卫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 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 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卫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