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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是否发生异动的核查意见2018-07-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停牌前

            公司股票价格是否发生异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的规定:剔
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
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
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
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
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南方卫材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卫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股票是否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8
年 4 月 4 日)的收盘价为 24.65 元,较停牌前第二十一个交易日(2018 年 3 月 7
日)的收盘价 22.38 元上涨 10.14%;同期的上证指数(000001)累计下跌 4.30%;
同期的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000808)累计上涨 6.7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
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
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未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