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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3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
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
是的态度,在审阅相关文件及做出相关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实施,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
 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常桂华、李媛、吕腾飞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