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域医学: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17-013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
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56.91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41 号)核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6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
民币6.93元,并于2017 年 9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新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3,883.24万元(已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
币3,712.00万元),减去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审计评估费、
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486.4925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96.747442万元,以上金额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9月4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第ZA159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环评批复文件 备案文号
1 实验室产能扩充建 60,836.40 21,200.00 宁高管环表复 2015-440100-
设项目 【2015】92 号/ 83-03-011713
长高新环评
[2015]70 号
2 营销物流网络扩建 12,995.60 4,700.00 - 2015-440100-
及信息化升级项目 74-03-011438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289.40 4,400.00 - 2015-440100-
74-03-011714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1,096.75 - -
合计 116,121.40 41,396.75 -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
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对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
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
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金额为人民
币30,056.91万元,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0,056.9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金额
1 实验室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60,836.40 21,200.00 21,200.00
2 营销物流网络扩建及信息 12,995.60 4,700.00 4,456.91
化升级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289.40 4,400.00 4,4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1,096.75 -
合计 116,121.40 41,396.75 30,056.9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7年11
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69号《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
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30,056.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6269号《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该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情况。
2、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且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56.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
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56.91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第ZA16269号《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
专项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
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16269 号《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