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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域医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18-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5-238353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炎林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方式:010-60833043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立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2017 年 9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1541 号文核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域医学”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68 万股。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
督导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日常沟通、
底稿复核、文件查阅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对 2017 年度金域医学的持续督导工
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一)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机构保持关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时,注意到: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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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
及未履行报告义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3)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内容;

    (5)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6)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8)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
相符;

    (9)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均被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2017 年 9 月 8 日,金域医学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86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6.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7,595.24 万元,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6,198.4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41,396.7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信会报字(2017)第 ZA15963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较好执
行了这些规章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中
信证券、金域医学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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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12 日保荐机构对金域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凭证、银行
对账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同时,保荐机构每月定期
检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使用情况,确保金域医学能够依
法运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53.66 万元,其
中,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30,056.91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1,096.75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69.06 万元
(含利息)。

(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及
相关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7 年 10 月 26                           2、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第一届第十九次会议
       日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
                                           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7 年 11 月 13                           2、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二十次会议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金域检验(香港)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一届第二十一次会    1 、 审 议 《 关 于 认 购 香 港 DRA COMPANY
2018 年 1 月 22 日
                             议            LIMITED 股权》的议案。
                     第一届第二十二次会    1、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
                             议            向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至今,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及相关会议议
案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17 年 11 月 13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日                   东大会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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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认为公
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后查阅。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与核查。金域医学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
对外投资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金域医学已在相关临时公告中披露了关
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以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金域医学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的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临时股东大会资料及决议公告、募集资金使用等公告,
并对金域医学 2017 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

    通过对金域医学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4
四、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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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 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豆2 三   hγ纤/
                          孙炎林                 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