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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寿仙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5-16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 10 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 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 1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 2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 3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 42

关于公司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 4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4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 46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7

关于选举张轶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8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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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

时间段;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25 日 13: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 12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焱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各项议案

     五、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六、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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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

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

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

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

持!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办法

     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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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按要

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股东大会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现场投票监督:会议主持人提名 2 位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经由与会股

东二分之一以上人员举手表决通过;监事会提名 1 名监事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在

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负责监督现场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浙江寿仙

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

(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

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六、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

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

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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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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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7 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

关键之年,也是寿仙谷发展的历史性年度。寿仙谷全体员工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

导及全体股东、社会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下,紧紧把握国家中医药法出台实施的大

好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打造有机国药第一品牌”总体目标,通过科技

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聚力企业转型、加速企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

成绩。现将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6,996.33 万元,较 2016

年度增长 17.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87.99 万元,同比增长

9.7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92,634.4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 86,974.83 万元,分别较期初增长 51.34%和 99.06%。

     (一)市场营销再上台阶,品牌形象不断升华

     企业上市效应开始体现,销售收入止稳快升。从区域市场分析,浙江市场的稳

步增长 ,互联网、北京、湖北等区域市场的高速增长,为公司销售收入总体增长

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引领作用。从时间节点分析,上市前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增

长率为 3%,公司 5 月份上市后,二到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2.85% ,销售上

升趋势明显,表明公司上市对产品销售的推势已开始显现。

     品牌效力持续迸发,推广策略渐趋清晰。“名药、名医、名店”三位一体销售模

式进一步强化巩固并呈现后续优势。重资投入《东方航空》杂志、上海《名医大会

诊》电视频道,加大公司品牌和产品宣传力度,主办、承办“我承诺我放心”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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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华老字号——走进寿仙谷”、“中医中药中国行”等大型推介活动,“以持续而

灵活的广告宣传助推公司品牌、以高规格学术交流活动展示科研实力、以临床试验

案例实证产品功效、以基地全产业链考察提振产品口碑”的寿仙谷品牌推广模式逐

步形成。

     销售网络外延扩张,市场触角不断密致。在 2016 年增加湖北、四川、重庆区

域市场的基础上,2017 年内新增湖南、山东、陕西三个区域市场,公司区域市场和

省级办事处总数已达 17 个省市,覆盖长三角、珠三角和北京周边地区,总体销售

网格基本完成布局。通过老字号药店、连锁药店、大型商超,公司产品触角逐步向

纵深延伸。

     市场管理不断加强,应对反应提速增效。不断制订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与业

务流程,公司产品合同、退换货、近效期产品管理日渐规范。强化市场销售、回款、

费用、要货预算,建立健全市场运营分析定期报告制度,市场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

高;及时发现市场窜货现象,研究出台《窜货问题防范和处理的管理规定》系列制

度,研究改革营销中心和区域市场管理体制,公司资金、产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提

高。

     (二)科技研发成效良好,质保体系全面巩固。

     围绕长远发展需要,公司研发向全产业链纵深拓进。灵芝、铁皮石斛、香菇、

杭白菊新品种选育、栽培年度试验顺利完成,航天育种组培分离比对试验全面推进。

铁皮枫斗灵芝浸膏、西红花铁皮枫斗膏工艺、铁皮石斛提取物制备工艺研究取得再

次突破;新完成清可宁颗粒(片)、雪容媚丽片等 10 款产品、叶酸片三款备案制保

健食品的研发,进入毒理、功能和稳定性试验。持续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工艺

优化,重点对灵芝、铁皮石斛、菊花、南方红豆杉、绞股蓝五个公司自有品种展开

研究工作,掌握最佳提取条件,为后续配方颗粒制备提供基础数据。开展中成药组

方配伍及适用提取溶剂影响实验,抗肿瘤中药复方新产品研究、“三降”功能因子筛

选及营养健康食品研发,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制备。完成黄精膏、佛手固体饮

料、佛手液体饮料以及葛根压片糖果四款食品的制备、产品质量标准的备案。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铁皮石斛新品种繁育与生态高效栽培及精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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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应用与示范”,中央本级重大增减支项目“灵芝、铁皮石斛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

准研制”,浙江省中药现代化专项“仙斛 3 号”铁皮石斛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浙

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3,000 袋包铁皮枫斗颗粒技改项目”,特

色农产品“一品一策”示范区建设项目“武义县铁皮石斛全产业链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等 5 个项目通过验收。

     国家工信部中药材和保障领域项目“优质灵芝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十三五省

级(中药材)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浙产大宗特色药材新品选育研究”、“高活性

灵芝优新品种选育”,2017 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铁皮石斛等浙产道地药材评价技

术研究”、“浙江特色果蔬源“三降”功能因子筛选及营养健康食品研发”根据项目要求

顺利推进。

     《中医药-灵芝》和《中医药-铁皮石斛》ISO 国际标准制定顺利推进,预计明

年可以正式发布。新立项主持《灵芝》国家 GB 标准制定,参与《西洋参》、《红参》、

《生晒参》国家 GB 标准制定。牵头制定国家认监委《道地药材铁皮石斛》、参与《石

斛质量等级》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编制形成中央本级重大增减支项目“灵芝、铁

皮石斛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研制”《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 浙皖赤灵芝》、《中药材商品

规格等级 铁皮石斛》、《道地药材 赤芝》、《道地药材 浙铁皮石斛》团体标准草案。

     新增省级科技平台四家:省科技厅“寿仙谷珍稀药材产品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

究院、省经信委“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省组织部“寿仙谷博

士后工作站”、省农业厅“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农技推广平台”。浙江寿仙谷

植物生物药与制品研究院完成三年周期性绩效考核,省科技厅评价结果优秀。继续

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浙江省中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等国内多家大专院

所合作交流。

     年度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两项:《加工专用灵芝新品种选育、推广应用及其

保健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获 2016-2017 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研成果二等奖。

《浙江特色药材标准研究及应用》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申请发明专利 14

项,已授权专利 4 项。公司组织申报的“一种铁皮石斛基质及栽种方法”国家发明专

利获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发表论文 1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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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申报项目 7 项,新获批项目 6 项,其中:主持国家级项目 1 项,省级 3 项,

县级 1 项;参与国家级项目申报 1 项,省级 2 项。

     (三)夯实优化生产基础,产业链工程稳步推进

     武义“寿仙谷”灵芝、灵芝孢子粉及制品,武义“寿仙谷”铁皮石斛及制品被国家

质监总局批准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铁皮石斛、灵芝通过欧盟、中国有机复认证,

美国 NOP 有机认证;西红花、绞股蓝、水稻(大米)通过中国有机复认证。

     改革组培技术、调整生产模式,加强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执行力度,铁皮石斛

目标出苗率比 2016 年提高 18%;铁皮石斛生产量超目标 22%,杭白菊、绞股蓝、

元胡、贝母、太子参及水稻产量全面超过任务目标。

     优化标准,细化工艺,完善制造部岗位薪酬管理体系,做好人员培训提升,全

面实行计件量化生产,生产任务全面及时有效完成,产品得率稳中有升,单位生产

成本进一步下降,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基地联网智能化大棚投入使用。黄龙厂区中药饮片加工扩产项目工程建设全面

完成。康寿公司中成药生产车间通过 GMP 认证。洋垄水库寿仙谷健康产业园项目

开工建设。

     (四)管理潜力不断显现,文化引领作用彰显

     进一步完善细化公司绩效考核机制,梳理、充实、完善公司制度,引进推行积

分制管理、精益管理模式,较大地调动了员工工作积极性,积极做事、争创“积分”

氛围初步形成,一些边际性工作分配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理、整顿、清扫、

清洁”习惯逐步养成,部门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不断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与业务

流程,注重产品成本分析,加强与银行沟通协作,财务对产品成本管控作用开始显

现,理财能力优化增强;加强安全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公司运

转良好有序。加强电子档案项目建设,开发生产物料分析系统,防火墙系统上线,

信息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寿仙谷中医药文化馆二期改造完成主体框架,《寿仙谷中

药炮制技艺》交稿付印。

     主办、承办省科技厅“降三高功能因子筛选及营养健康食品研发项目”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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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协会“国家标准制定启动会”、《道地药材(赤芝)认证标准》中期总结会、

“中药饮片质量提升与建立可追溯机制研讨会”、“食品安全我承诺我负责”、“慢病

防治健康行国家示范项目—走进寿仙谷”、金华市农业“两区”建设现场会等系列活

动,出席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简称 ISO/TC249)第八次全体会议、

加拿大国际中医药发展论坛,共谋中医药发展大计,倡导养生理念,开展科普宣传,

共同促进健康产业发展,企业的文化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被授予“2016 年度浙江省健康产业优秀企业”,省老字号协

会 2016 年度优秀会员单位、中国中药协会首批“国际合作(建设)基地”、金华市 “党

建强、发展强”非公企业,被授予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中国红

十字人道服务奖章”、中国保健协会 “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寿仙谷品牌获评“浙江省健康产业十佳健康品牌”、公司产品获评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慢病防治特供产品”、“优质健康促进养生保健产品”殊荣。公司成功创建县内首家

民营企业省级文明单位,寿仙谷破壁灵芝孢子粉成为中医药首个“浙江标准”立项产

品。

     (五)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经营层职责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2017 年度,公司董

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

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公司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近两年,《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

《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件相继发布,中医药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

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战略性产业。2017 年 7 月 1 日,《中医药

法》正式实施,更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加大了对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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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的扶持保障力度,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

     (一) 行业发展前景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慢性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慢性病最突出特点是复杂性,其治疗需要通过全面调理来改善病情。“未病先防,

既病防变,已病早治”的治疗方式已逐渐得到业界的认可,无论是从医学的本质要

求,还是从世界的健康趋势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养生、临床运用

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和推广中医药事业都是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6 年出台的《“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中医治未病健

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国务院 2017 年

发布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 年)》更是进一步指出要发挥中医

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未来,随着今后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居

民可支配收入和保健支出的提高,对医疗保健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

场发展空间巨大。

     (二) 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管理趋于全面规范化

     在中药饮片方面,2015 年版《中国药典》大幅增加了中药饮片标准的收载数量,

并提高了对中药饮片炮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随着中药炮制技术的不断成熟,

炮制工艺的控制规范亦将向系统化和全面化方向发展,炮制规范将趋于统一化。

     在保健食品方面,随着《广告法》(2015 年 9 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2015 年 10 月开始实施),以及 CFDA《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

法》(2016 年 7 月开始实施)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推出,加之消费者通过互联网

快速获取信息,保健食品行业将进一步规范,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2、消费者转型推动行业的变革

     按照消费主要特征的不同,中国消费者升级进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在消费

升级阶段 1.0-3.0 中,消费者经历了“衣食住行”消费的多维度快速升级,消费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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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数量、品类、质量大幅度提升。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透明度增强,

在丰富的消费经历和广阔的国际化视野双重影响下,消费者对产品服务品质的期望

值不断提高,进入消费升级 4.0 阶段:消费体验升华,消费升级的主题是产品品质

和服务的提升。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国民生活质量空前提高,普通民众的生活已从温

饱型向健康型过渡。近年来,消费者的健康养生意识不断加深,在健康生活方式的

投入快速增长,健康消费新趋势为大健康产业市场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消费者加

强了对自身健康的投入,低热量、低脂肪、低糖类产品逐渐成为流行趋势,绿色、

天然、健康也成为众多品牌的定位。

     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对知名品牌的接受度较高,因此知名度高的品牌企业能

够更快的增长。未来,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与忠实度将会不断提高,而那些缺乏

优秀品牌支撑的保健食品企业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因此,通过营销手段

提升品牌知名度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普及,传统的

营销手段在效率与受众数量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营销需求,而社交媒体的高

频应用和自媒体的繁荣使得数字营销越来越重要。数字营销的优点是可以按照目标

人群的生活习惯和细化传播习惯,精准定位,使营销最优化。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网上购物已经逐渐成为消费者青睐的模式。

新涌现的中国网购消费者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他们更加年轻,接受过更好教育,消

费更加理性。面对新兴崛起的网购消费群体,企业必须了解影响他们购物决策的因

素,满足他们的需求。若不能及时在产品与服务上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满足消费者的

需求,将会很快的失去这部分消费者,而那些具有高度市场敏感性,果断执行力企

业则会顺势抢占市场,巩固市场地位。在产品本身差异化越来越弱,竞争日益加剧

的市场中,企业需要从提供产品向提供解决方案转变,抓住日益增长的电商渠道,

同时注重在渠道中加强消费者体验,提供多元化服务,从而占据更有利的生存和发

展空间。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现代生物科技,培育道地珍稀药材,博采国医国药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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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众健康长寿”的经营宗旨,围绕以灵芝及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饮片加工及保

健食品的核心主业,不断完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

依托寿仙谷品牌的核心竞争优势,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实现从区域性龙头企业

到全国有机国药品牌企业的崛起。

     1、产业结构:坚守主业,立足现有产业特色优势,描准中医药前沿科技,致

力灵芝、铁皮石斛、西红花等名贵珍稀中药材的深度研究开发,实现产品转型升级,

提质增效的新突破,做精做尖主业;延伸融合,谋划探索开发、吸纳与主业及产品

上下游产业相关的,既能充分利用公司资源优势,又符合时代需求的新产品。初步

形成围绕公司现有主业、产品优势,集药品、保健食品、食品、休闲养生旅游为一

体的产业集群,实现企业新增长点、新动能建设的有效突破,为企业持续发展打下

扩容基础。

     2、产品结构:致力打造以灵芝孢子粉中药饮片、保健品为“一峰耸立”、铁皮石

斛系列产品、西红花系列产品“两翼争辉”,其他产品“群山拱绕”的产品格局。

     强力突破中成药品种引进与销售队伍组建瓶颈;加快旅游人才的引进与队伍组

建、产品设计,以观光旅游体验促进公司的产品销售。

     3、市场网络:继续坚持“名药、名医、名店”营销模式,新设市场发展战略委员

会,加强公司重大营销战略、营销决策研究;全面改革与加强营销中心建设,集聚

资源、形成合力;加大销售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品牌策划与宣传推广,注重临床应

用与学术推广,有效扩大寿仙谷学术领域影响力;推行区域市场大区制改革,加强

市场窜货管理,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司资金、产品安全。借鉴广誉远、东阿阿胶、

片仔癀等上市公司成功经验,探索成立公司大客户部、精品事业部、代理专卖店,

合资经营公司,不断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确保公司销售业绩圆满完成。

     4、科技研发:围绕公司产品生产全产业链,进一步强化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

和利用、新品种选育、规范化仿野生有机栽培等技术研究;开展传统中药饮片的挖

掘和生产工艺技术改革创新,建立承传与创新相融合的现代中药炮制新工艺;制定

和完善相关中药材、保健产品内控标准,推进相关产品的国家、国际标准的研究制

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中药安全性分析评价及多成分质量控制和重大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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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工艺的研究攻关。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与天然健康用品、休闲健康饮品、中药饮片

配方颗粒、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开发。

     (四)公司经营计划

     2018 年是公司上市、进入发展新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决胜“十三五”的关

键一年。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18 年,公司的总体要求是:

围绕“打造有机国药第一品牌”总体目标和“科技立企、营销兴企、管理强企”发展战

略,紧紧把握公司上市的战略机遇期,聚焦“市场转型创新,研发持续推进,管理

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强业务,强执行,强协作,高质量,高效率,高责任,比业

绩和贡献”的“三强三高二比拼”活动,坚持高质高效打造有机国药不动摇,实现生产、

营销、研发、资本运营上的新突破,为实现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打下坚

实基础。

     1、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激发营销发展新动力

     根据“全国统一、运转有序、执行力强、和谐高效”原则,融合营销中心资源,

加强营销中心建设。3 月底前完成组织架构与岗位说明、绩效考核设计,6 月底前

完成公司营销中心组建及岗位设置,工作人员招聘,将营销中心工作地点转移至杭

州。

     实行区域市场大区制改革,改设浙江、上海、江苏、北京四个大区市场和四川

区域市场,原相关省级区域市场改为大区、区域市场办事处,相应责、权、利并入

大区、区域市场统一管理核算。明确和严格执行各市场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实行公

司股权激励与市场销售目标挂钩考核机制,市场销售与市场主体责任人定薪定级关

联制度,切实提高市场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深化建立完善市场、客户信息收集、分析系统,有效提高市场营销的精准性;

深刻认识品牌对产品营销的促进作用,全面加强公司品牌的策划建设和推广。高度

重视临床应用案例收集,确保案例收集的完整性及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努力把最好

的产品奉献给社会。建立公司大客户部,加大研究探索精品事业部、代理专卖店,

合资经营公司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试水经营,不断扩大公司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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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刻关注医疗改革、医保支付及药品流通领域变革,致力于创新营销模式,从

“优选品种、优化渠道、优化团队、优化品牌、优化流程”五个方面着手,打造核心

竞争力,建立顺应于时代发展和公司业务需要的中成药营销团队和营销体系。

     致力“制度统一、守规有序、互相竞争、互为促进“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营销

中心与区域市场货物与资金安全问责机制、市场窜货管理制度、市场要货计划报送

审核流程、市场费用支出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区域市场货物库存报送及回款统计定

期报送检查制度,加强对市场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管,确保公司资金、产品安全。

     2、以更高要求推进人才工程,夯实企业发展新基础

     人才是一切事业的根本,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就是人才。随着企业的上市,我

们必然面临着许多前所未遇的问题,需要我们开展许多以前从来没有开展过的工作,

为此,公司决定,将 2018 年设定为公司人才储备培育年,从多个方面着手引才招

才育才。总体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高管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总揽

全局、协调各方的水平,各中心、各部门和科室强执行、抓落实、解难题、勇攻关

的能力,培养起一批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企业骨干。形成人人渴望

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建立人才储备库。统一为各中心增加人员编制,用于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

各部门包括各区域市场要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布局、规模,及早编制人才长、中、

短期、年度储备方案,岗位目标责任,人才培养计划。对关键重要岗位明确应配备

A、B 岗。

     加大引才招才力度。在 2017 年公司调增初进企业员工试用期起薪工资、建立

学生实习补贴制度、调增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补贴、新增了一线员工技能补贴的基

础上,将继续出台包括特殊、紧缺人才待遇“一事一议”在内的引人招人政策。公司

各部门要将引人招人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制订具体措施,不断拓宽

引人渠道,确保按时足额保质完成招人引才计划,为公司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加快公司人才培育。研究出台《公司人才发展办法》、《公司人才培养计划》,

通过内部轮训、在职培训、外送培训等方法,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公司战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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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人才队伍。公司鼓励全体员工通过《员工晋级加薪自荐申请制度》,自荐提出提

质增效基础上的晋级加薪。凡提升公司部门主要岗位的,原则上应通过公司 2~3

个主要岗位训练考核。

     3、以更长远目标组织公司科研,培育经济增长新优势

     完善中心组织架构,建立个人岗位责任书、工作量化数据统计系统,全面提高

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继续开展灵芝、铁皮石斛、杭白菊、香菇品种选育、栽培试验。实施优质灵芝

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铁皮石斛等浙产道地药材评价技术研究,浙贝母、杭白菊、

浙麦冬和铁皮石斛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三降”功能因子筛选及营养健康

食品研发。

     “浙产特色中药材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铁皮石斛品质关键技术提升”、 “武

义县民间单方验方挖掘整理与传承研究”等项目通过验收。“浙产特色中药材种植及

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过一期验收。完成红景天原料的一致性研究,拟定产品

的技术标准。

     继续开展灵芝超细粉颗粒、铁皮石斛人参口服液等注册制保健食品,维 C 叶酸

铁片等备案制保健食品的生产与制备研究;完成复方降糖颗粒与复方降压颗粒功能

预实验;开展全营养特医食品、糖尿病人特医食品和肿瘤病人特医食品的工艺优化、

产品生产的工艺规程及质量标准研究,灵芝总三萜及灵芝多糖提取、纯化工艺的研

究,灵芝多糖各组分、灵芝三萜及灵芝多糖药理学研究。

     中医药灵芝、中医药铁皮石斛 ISO 国际标准制定完成 DIS(征询意见)答辩。

启动国家 GB《灵芝》标准,完成《灵芝破壁孢子粉》“浙江制造”标准起草工作、

国家认可行业标准道地药材认证规范《铁皮石斛、灵芝品种规范》(标准)、《石斛

质量等级》标准的研究。

     申报省部级科技奖励 1 项以上。完成专利受理 15 项、论文 12 篇、书籍 1 部、

新产品成果鉴定证书 3 项以上。新申报科研立项 2~3 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 1

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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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以更扎实手段夯实公司生产基础,拓展提速增容新空间

     紧盯市场数据变化,提高前瞻性重规划,根据公司提速发展需要,妥善安排铁

皮石斛种苗组织培养、基地栽培与车间生产,全面实施产量质量目标绩效考核,实

现效能效益全面提升。铁皮石斛组培目标污染率较 2017 年降低 30%,十天内污染

率控制在 2.0%以内,十天后污染率控制在 1.5%以内。杭白菊、绞股蓝、元胡、贝

母、太子参、水稻及其他品种实现预定目标。生产车间试用阿米巴经营管理模式,

加强成本管控,验证定额成本,为全公司推广做出标杆。

     铁皮石斛道地药材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金华市武义县年产 50 吨破壁灵芝孢

子粉、灵芝片加工扩建”项目通过药品 GMP 认证,公司基地与产品通过美国 NOP

认证,欧盟有机、中国有机复认证,药业新增软胶囊剂型许可证。实施最严厉的产

品质量保证考核机制,所有产品出厂质量指标合格率达 100%,主管部门抽检质量

指标合格率 100%。

     深入农业智能化建模,搭建寿仙谷现代化农业大数据平台,基地灵芝现代化大

棚、文化体验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基地一区、二区、七区养生旅游核心景区规

划设计、主道路框架建设,源口水库库区用地转租改造;完成寿仙谷旅游接待中心

(原木材检查站地块)土建形象工程,募投项目寿仙谷洋垄健康产业园工程按合同

约定如期保质完成工程建设。

     5、以更严实举措推进企业绩效管理,彰显转型升级新成效

     以绩效考核与积分制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推行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绩效

考核精细化、落地化,质、量、效指标量化,效能结果与效益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人人明职责、责责明流程、事事有标准、件件有考核”的全面责任体系,确保

公司运转正常有序。

     不断加强工作的全面性、前瞻性和细致性,有效加强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

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固定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固定

资产管理。新申报农业龙头企业、浙江制造、浙江省“专、精、特、新”等奖项。

     以加强部门预算细化,全面成本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企业内部成本控制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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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为公司决策和提质增效提供数字支撑;深化生产业务流程与财务成本核算流程

的设计,推进财务工作的“业财融合”、“业税融合”,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

济资产服务提供信息决策服务。以细化市场各项预算为重点,加强市场特制产品管

理、窜货管理、资金产品占用情况管理,实现市场运转的制度化,有效维护公司资

金、产品安全。加强股权管理,强化风险控制,认真研究投资方向,密切关注投资

动向,及时提出投资评价分析,抓住投资机遇,实现“实业+资本”双轮驱动。

     6、以更高水平打造企业品牌形象,绘就企业发展新蓝图

     以巩固加强省级文明单位建设为抓手,支持办好企业党建活动中心、职工活动

中心,不断增加员工对企业建设的知情度和参与度,强化员工主人翁意识,营造敬

业高效、团结协作、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以“为民众的健康美丽长寿服务”为主题,着力提高

企业的文化品位和文化附加值。完成寿仙谷中药炮制技艺二期工程建设,申报公司

博物馆。充分利用学会、协会平台,不断增强与医药界专业人士的学术交流,有计

划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全面提升寿仙谷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为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

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公司的上市,意味着寿仙

谷进入了新的发展时代,公司董事会将带领全体寿仙谷人勤奋学习、勇于创新、锐

意进取、高效敬业,为全面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民众的健康、美丽、长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汇报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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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的权

利和义务,作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我们在 2017 年的工作中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

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5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翰林先生、张德荣先生、赵

江华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刘翰林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会计学教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中国会计学会电子分会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兼学部委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

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

     2、张德荣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律师。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任科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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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上海金融人才讲师团讲师、中国信托业协会信托业全员培

训讲师、公司独立董事。

     3、赵江华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主管药师。曾任中生三九药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红星宏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兼总经理,兼任深圳市丹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大

健康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雅歌在线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

人及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形,均非公司前

十名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不存在为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情形,未在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与《董事

声明及承诺书》内容相违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

积极维护股东利益。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我们依据多年实务积累和专业资质能力提

出了合理意见及建议,对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的议案以及关系到中小股

东切身利益的议案以合理的谨慎态度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刘翰林                   7                  7                       4

        张德荣                   7                  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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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江华                       7                     7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 名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缺席次数

  刘翰林          4              /                     1             /               0

  张德荣          4              /                     /             2               0

  赵江华          /              1                     1             2               0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刘翰林                            2                               2

        张德荣                            2                               2

        赵江华                            2                               2


     2017 年度,公司一如既往地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公司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定期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并获取了大量资料用以决策。同时,公司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将相关法规、文件资料

及时准确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

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17 年度,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董事提名、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现金分红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审议,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

的基础上,对 2017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合理的谨慎态度进行了审核。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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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

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董事提名情况

     通过对报告期内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公司董事

会聘任和提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针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我们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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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

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规定,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

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 2 份、临时公告 36 份。公司信息披露及时、

公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生

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并督促管理层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自

公司启动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以来,我们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进展情况汇报,有效

监督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严控经营风险,

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有效。

     (十)董事会以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

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与专门

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

了专业化的支持。

     (十一)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 2017 年的工作中,我们就年度审计报告与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沟通,就董事

会审议的其他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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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表相关意见。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进行交流,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和

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于公司

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

年度,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独立、

客观的原则,践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达

成公司经营目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

快速、有序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汇报人:刘翰林、张德荣、赵江华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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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7 年是寿仙谷发展的历史性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

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了公司

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现将公司监

事会 2017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1 月 21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4 年、2015 年、2016

年三年期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九项议案;

     2、2017 年 2 月 13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徐靖监事

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3、2017 年 5 月 20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的议案》三项议案,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4、2017 年 8 月 24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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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发表了审核意见;

     5、2017 年 10 月 26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7 年 12 月 25 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化妆品技改

项目资产转让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的议案》三项议案,就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及资产转让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并

提名徐子贵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7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关联

交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对于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监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

会会议,并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运作规范,勤勉尽职,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生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在执行职务期间履行了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与侵害员工

权利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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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财务结构、财务状况及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并与公司财务人员以及外

部审计机构人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规范和完善,财务报告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

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 2017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合理的谨慎态度

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

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始终关注并督促管理层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完

善,自公司启动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以来,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进展情况汇报,有

效监督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严控经营风

险,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有效。


                                    27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监事会对信息披露工作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

的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未发生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独

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 年度,公司

监事会成员将一如既往的秉承恪尽职守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坚持独立、客观、

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积极履行职责,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加强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促进公司

的健康、快速、有序、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汇报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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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996.33 万元,同比增长 17.49%,完成年初预

算收入 34,664.12 万元的 106.73%;实现净利润 8,887.99 万元,同比增长 9.76%,完

成年初预算净利润 8,756.7 万元的 101.50%。具体财务决算指标如下:

     一、2017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度/末      2016 年度/末    增减额    增减比率

流动比率(倍)                             10.06              1.01      9.05     897.26%

速动比率(倍)                                7.72            0.40      7.32   1,841.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7%            19.81%    不适用       -18.04%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1%            28.62%    不适用       -22.51%

存货周转率(次)                              0.48            0.53     -0.05      -10.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38            7.84      1.54      19.58%

综合毛利率                               86.23%            84.89%    不适用         1.3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494.83         13,495.81     -0.98       -0.01%

利息保障倍数(倍)                         47.51             12.81     34.69     270.76%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79            0.91     -0.12      -13.00%

每股净资产(元)                              6.22            4.17      2.05      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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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017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 10.06 倍,较 2016 年 1.01 倍提高 9.05 倍,增

幅 897.26% ;2017 年末公司的速动比率为 7.72 倍,较 2016 年 0.4 倍提高 7.32 倍,

增幅 1,841.36%.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增加了流动资金,同时归还了短期借款所致。

     2、2017 年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1.77%,较 2016 年 19.81%降低 18.04%, 2017

年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 6.11%,较 2016 年 28.62%降低 22.51%,主要系报告期内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了资产,募集资金归还借款,减少了负债所致。

     3、2017 年存货周转率 0.48 次,较 2016 年 0.53 次降低 0.05 次,降幅 10.04%,

主要系期末存货增加和产品生产成本降低促使营业成本降低所致。期末存货增加系

销售收入增长所致,且公司新开辟了湖南、山东、陕西、重庆等新市场,扩大了销

售规模,使期末备货增多,同时公司主要自产原材料灵芝孢子粉在下半年采收,全

年使用,所以期末库存量相对较大。

     4、2017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 9.38 次,较 2016 年 7.84 次增长 1.54 次,增幅 19.58%,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增加了 5,508.34 万元,使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了 1.37

次,同时主要系平时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较 2016 年减少了 70.18

万元,使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了 0.17 次所致。

     5、2017 年度综合毛利率 86.23%,较 2016 年度 84.89%提高 1.34%,主要系毛

利率较高的灵芝孢子粉产品占比继续提高,以及单品产品毛利率的提高所致。单品

产品毛利率提高的主要原因系单位成本降低,具体为公司自产铁皮石斛、灵芝孢子

产量的上升使原料单位成本下降,自产原料比重较外购的上升导致税收节约使生产

成本下降等原因所致。

     6、2017 年利息保障倍数为 47.51 倍,较 2016 年 12.81 倍增加 34.69 倍,增幅

270.76%,主要系利润总额的增加及利息支出较 2016 年减少 494.11 万元所致。

     7、2017 年度公司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79 元,较 2016 年

度的 0.91 元减少 0.12 元,降幅 13%,主要系 2017 年度公司股本增加所致。

     8、2017 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为 6.22 元,较 2016 年度每股净资产 4.17 元增长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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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元,增幅 49.3%,主要系 2017 年度公司经营积累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资本公积增加了 33,837.3 万元所致。

       二、2017 年度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17 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92,634.44 万元,负债总额 5,659.62 万元,公司所

有者权益 86,974.83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1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8,919.11           467.55        8,451.56        1807.63%
应收账款净额                  3,686.59          3,805.59        -119.00           -3.13%
其他应收款净额                 211.66            178.17           33.49          18.80%
存货                         11,270.13         10,112.17       1,157.96          11.45%
其他流动资产                 22,719.27          1,509.33      21,209.94        1405.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10.48          1,935.48       1,275.00          65.88%

长期股权投资                   140.63                84.01        56.62          67.40%
投资性房地产                 13,613.47          9,098.44       4,515.03          49.62%
固定资产                     14,060.32         18,712.09       -4,651.77         -24.86%
在建工程                       815.78           1,304.23        -488.45          -37.45%
长期待摊费用                  1,772.99          2,115.35        -342.36          -16.18%
短期借款                          0.00         12,300.00      -12,300.00       -100.00%
应付账款                      2,295.99          2,013.58         282.41          14.03%
应付职工薪酬                  1,457.05          1,241.26         215.79          17.38%
股本                         13,980.00         10,485.00       3,495.00          33.33%
资本公积                     46,605.88         14,029.01      32,576.87         232.21%
盈余公积                      3,875.56          2,868.80       1,006.76          35.09%
未分配利润                   22,513.38         16,309.75       6,203.63          38.04%


       1、2017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 8,919.11 万元,较 2016 年末 467.55 万元增加 8,451.56

万元,增幅 1,807.6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累积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所致。

       2、2017 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 3,686.59 万元,较 2016 年 3,805.59 万元减少

119 万元,降幅 3.13%,主要系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所致。


                                          3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2017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净额 211.66 万元,较 2016 年 178.17 万元增加

33.49 万元,增幅 18.80%,主要系保证金和押金增加所致。

     4、2017 年末公司存货 11,270.13 万元,较 2016 年 10,112.17 万元增加 1,157.96

万元,增幅 11.45%。其中,原材料减少 98.01 万元,在产品增加 826.73 万元,主要

是铁皮石斛(干品)增加 792.10 万元;发出商品增加 372.37 万元;库存商品减少

103.52 万元。

     5、2017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 22,719.27 万元,较 2016 年 1,509.33 万元增加

21,209.94 万元,增幅 1405.25%,主要系将短期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所

致。

     6、2017 年末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10.48 万元,较 2016 年 1,935.48 万元

增加 1,275.00 万元,增幅 65.88%,主要系武义农商银行股权拍卖确认、浙江浙商健

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7、2017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 13,613.47 万元,较 2016 年末 9,098.44 万元增加

4,515.03 万元,增幅 49.62%;2017 年末固定资产净值 14,060.32 万元,较 2016 年

18,712.09 万元减少 4,651.77 万元,降幅 24.86%,主要系公司位于杭州市的绿城兰

园商业性房产对外出租所致,固定资产有部分转入了投资性房地产。

     8、2017 年末在建工程 815.78 万元,较 2016 年 1,304.23 万元减少 488.45 万元,

降幅 37.45%,主要系年产 30 吨灵芝孢子粉(破壁)、铁皮石斛干品等中药饮片生产

线建设项目以及康寿制药大楼转固定资产所致。

     9、2017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 0 万元,较 2016 年度 12,300 万元减少 12,300 万元,

降幅 100%,主要系由公司经营积累及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0、2017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 2,295.99 万元,较 2016 年度 2,013.58 万元增加 282.41

万元,增幅 14.03%。主要系公司应付材料款增加 581 万元,应付设备款减少 447.35

万元,应付工程款增加 268.46 万元所致。

     11、2017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1,457.05 万元,较 2016 年 1,241.26 万元增加

215.79 万元,增幅 17.38%,主要系期末应付工资及奖金增加所致。

                                        3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2、2017 年末盈余公积余额为 3,875.56 万元,较 2016 年 2,868.80 万元增加

1,006.76 万元,增幅 35.09%, 主要系 2017 年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三、2017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额          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                     36,996.33         31,488.00      5,508.33         17.49%

利润总额                      8,879.10          8,092.72       786.38            9.72%

净利润                        8,887.99          8,097.78       790.21            9.76%

扣非后净利润                  7,816.27          7,019.94       796.33          11.34%

所得税费用                       -8.89             -5.06         -3.83         75.59%

销售费用                     17,856.38         13,879.34      3,977.04         28.65%

管理费用                      5,592.63          4,943.50       649.13          13.13%
财务费用                       157.75            703.90       -546.15          -77.59%


     1、2017 年度营业收入 36,996.33 万元,较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31,488.00 万元增

长 5,508.33 万元,增幅 17.49%。2017 年度利润总额 8,879.10 万元较 2016 年度 8,092.72

万元增长 786.38 万元,增幅 9.72%;2017 年度净利润 8,887.99 万元,较 2016 年度

8,097.78 万元增长 790.21 万元,增幅 9.76%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为 7,816.27 万元,较 2016 年度 7,019.94 万元增长 796.33 万元,增幅 11.34%,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包括投资收益 717.02 万元、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 647.92 万元、

营业外支出 293.22 万元。以上指标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上市后加大了宣传力度,

扩大了知名度,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2017 年度销售费用 17,856.38 万元,较 2016 年度 13,879.34 万元增加 3,977.04

万元,增幅 28.65%,主要系广告宣传费增加 2,721.67 万元,工资及福利费增加 605.28

万元,业务招待费增加 533.59 万元。2017 年管理费用 5,592.63 万元,较 2016 年度

4,943.50 万元增加 649.13 万元,增幅 13.13%,主要系研究开发费增加 315.97 万元,

业务招待费增加 294.61 万元,办公费增加 151.56 万元,税金减少 55.22 万元。 2017

年度财务费用 157.75 万元,较 2016 年度 703.9 万元减少 546.15 万元,降幅 77.59%。

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使得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四、2017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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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额      增减比率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080.36     9,551.69     1,528.67       1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598.13    37,298.16     6,299.97       16.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17.77    27,746.47     4,771.30       17.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516.15     -4,497.44   -20,018.71     445.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132.73    58,562.65    -12,429.92     -21.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648.88    63,060.08     7,588.80       12.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887.35     -6,410.49   28,297.84     -441.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639.87    26,432.00    17,207.87       65.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52.52    32,842.49    -11,089.97     -33.77%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451.56     -1,356.24    9,807.80     -723.16%


     1、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080.36 万元,较 2016 年度

9,551.69 万元增加 1,528.67 万元,增幅 16.00%,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2017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16.15 万元,主要系公司拍卖武

义农商银行股权 1,255.00 万元,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还有尚未赎回。

     3、2017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87.35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度公

司收到募集资金,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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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879,887.34 元,母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0,675,876.5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67,587.66 元后,2017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0,608,288.93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56,577,299.1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浙江寿仙

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尚未完成登记工作,总股本在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存在变动的

可能性,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公

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9,800,000 股计算,相当于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960,000.00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鼓励的“30%”比例的规定。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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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特制定《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股利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

的利润的 20%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第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



                                    3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在弥补公司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下述特殊情况外,公司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 20%: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公司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3、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少于 0.1 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

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7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000 万元。

     (三)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价

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

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在满足上述现金股

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第五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的决策和实施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

分讨论。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

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

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告董事会

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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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

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因出现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按规定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

事会应就其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

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 60 日内,董事会必须完成股利的

派发事项。

       第六条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变更

     (一)公司应以三年为周期,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项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

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七条 其他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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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本应分配的现金股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八条 生效、解释、修改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规划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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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寿仙谷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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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各位股东: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浙江寿仙谷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通过,公司董事会就 2018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

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交易类别          内容                        关联方                预计合同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700.00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国药馆有
    销售         销售商品                                                               300.00
                                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
                 销售商品                                                               200.00
                                部有限公司
                               合计                                                   1,200.00


     2、向关联方借款


 交易类别                             关联方                          预计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3、在关联方开立账户结算

                                       期初余额       预计本期增    预计本期减    预计利息收
  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万元)       加额(万元) 少额(万元)   入(万元)
在关联方开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
                                           30.73        30,000.00     30,000.00            1.00
立账户结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预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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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资金预算的安排,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

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义县支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

行武义支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

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

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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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

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2017 年

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任职状态      税前薪酬(万元)

       李明焱          董事长、总经理             在职                       66.28
       朱惠照          副董事长                   在职                       66.00
       李振皓          董事                       在职                        9.64
       孙   科         董事、副总经理             在职                       42.00
       郑化先          董事、副总经理             在职                       40.00
       徐   涛         董事、财务总监             离任                       22.45
       周承国          董事、财务总监             在职                        3.80

     结合公司上市后工作环境的变化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18 年 6 月起公司拟将

独立董事月度津贴(税前)从 2017 年的 5,952.38 元提高到 7,142.86 元;非独立董

事的薪酬拟以 2017 年度薪酬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 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以上方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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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

方案》,公司监事 2017 年度从公司实际获得的报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任职状态      税前薪酬(万元)

  徐 靖        监事会主席(2018 年 1 月 11 日离任)     离任                        20.82

  邹方根       职工代表监事                             在职                         6.93

  胡凌娟       监事                                     在职                         8.03

  徐子贵       监事会主席(2018 年 1 月 11 日就任)     在职                        22.45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18 年度公司监事的的薪酬拟
以 2017 年度薪酬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 30%。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监事
会依据其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发放。



     以上方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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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

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 2017 年度支付给审计机构的各项审

计费用为 65 万元。

     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综合考量,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

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 2018 年度的审计报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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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张轶男女士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轶男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轶男女

士简历如下:

     张轶男,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律师。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0 年 10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

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

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张轶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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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年度

经营指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任命的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二)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差异化激励约束原则;

     (五)坚持与考核挂钩原则。



                                      4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二章 薪酬结构与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具体发放

标准和范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按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二)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

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体系执行,其不再另

行领取董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后报董事会审

批。

     (三)公司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公司监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对于监事发放监事津贴,具体发放标准和范围由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二)对于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监事,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

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其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监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

分组成。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年薪以其签

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绩效相挂钩。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批准

后执行。

       第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变动次月起,根据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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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执行相应的薪酬。

       第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

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支付,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基础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在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进行评定、考核并

一次性发放。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监事,其考核绩效由公司管理层进行考核发

放。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董事年度薪酬由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确认,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监事会进行审

议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

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

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

种,则不予发放薪酬及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

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

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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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十五条 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制度。在离任审计过程当中,如发现其

在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不实,可对相关人员的年薪进行调整,要求高级管理人员限

期退回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并且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内容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关于监事薪酬制度的内容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提请公司股大会
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请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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