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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寿仙谷: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3-29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 10 号)




                   2018 年年度报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总股本在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拟以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寿仙谷            60389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国芳                                张剑飞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
         办公地址          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号
           电话            0579-87622285                         0579-87622285
         电子信箱          liuguofang@sxgoo.com                  sxg@sxgoo.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一家专业从事灵芝、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材的品种选育、栽培、加工和销售的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主要包括寿仙谷牌灵芝孢子粉(破壁)、寿仙谷牌破壁灵芝孢子粉、寿仙谷

牌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寿仙谷牌铁皮枫斗颗粒、寿仙谷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等。

    公司在武义县白姆乡和俞源乡建有 1,400 多亩的中药材种植基地,种植和加工的铁皮石斛、

灵芝、灵芝孢子粉通过了中国、欧盟和美国 NOP 有机产品认证,公司白姆乡基地种植的铁皮石斛

已通过国家药监局中药材 GAP 认证;公司同时通过了中国中药协会灵芝/铁皮石斛道地药材保护

与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认证。公司通过选育优良品种,建立无污染种植基地,采用仿野生有机栽

培模式,利用先进中药炮制技术及产品身份可追溯体系,构建了有效覆盖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控制体系。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中国食用菌协会评为“全国食用菌行业

十大龙头企业”;被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聘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单位。“寿仙谷”商标被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浙江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武义寿仙谷中药炮制技艺”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司承担制定的《中医药-灵芝》 、《中医药-铁皮石斛》两个 ISO 国际标准已

经正式发布。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灵芝孢子粉(破壁)、破壁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颗粒、铁皮枫斗颗粒

和铁皮枫斗灵芝浸膏,其主要经营模式如下图:




    1、原材料供应模式

    公司的生产原料主要为灵芝孢子粉(原料)、鲜铁皮石斛、铁皮石斛干品等中药材,主要来源

于基地自产和对外采购,另外,公司也对外采购由公司提供菌种的灵芝菌棒,用以自行栽培灵芝
并产出灵芝孢子粉。

     (1)基地自产模式

     基地自产模式是指由公司租赁土地,雇佣员工严格按照企业种植标准和要求进行灵芝和铁皮

石斛的培育、栽种管理,形成公司自有的种植基地。当灵芝和铁皮石斛达到可采摘状态后,公司

根据生产计划采摘后作为原材料使用。

     在该模式下,公司能从源头有效控制原料的品质和安全,保障原料供应稳定,但前期投入较

大,回收期较长。目前,公司已在武义白姆乡、俞源乡建立了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主要用于

种植灵芝、铁皮石斛、西红花、杭白菊、三叶青等中药材。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租赁

农村土地 1,438.58 亩,无自有土地用于种植。

     (2)外购模式

     外购模式有两种:一是合作种植模式,即公司通过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向其

免费提供菌种、种苗和技术指导,当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灵芝孢子粉(原料)、灵芝菌棒、

鲜铁皮石斛及铁皮石斛干品经验收合格后,公司按合同事先约定的协议价格全数回购。二是一般

采购模式,即公司直接向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法人机构按市场价收购符合公司质量标准

的灵芝孢子粉(原料)、鲜铁皮石斛、其他中药材、基质等原材料。公司的外购模式以合作种植模

式为主。

     在合作种植模式及一般采购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向公司提供的灵芝孢子粉(原料)

均未进行任何加工,亦未粉碎破壁,灵芝孢子粉(原料)的破壁由公司完成。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流程如下:


                      年度良种繁育计划                     物资供应

 营销中心编制市场预
   测和销售计划
                                                        组织良种繁育、基
                      年度基地生产计划   年度生产计划                      质量检验   产品入库
                                                        地生产、工厂生产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年度工厂生产计划                     设备维修



     每年末,生产技术中心根据公司五年发展战略及营销中心提供的市场预测和销售计划制定下
一年度的良种繁育计划、基地生产计划和工厂生产计划,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形成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计划,并由生产技术中心结合基地大棚建造情况、基地种植周期、设备运行情况、原材料及

成品库存、生产周期等要素,形成每月生产计划,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主要针对购买公司产品用于直接消费

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而经销模式主要针对医药连锁店、药品经销商、超市及商场。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在指定市场区域甄选一家以上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的销售模式,主要针对医药连锁店、药品经销商、超市及商场,分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和经销商

之间构成买卖关系,经销商承担货物灭失风险)和代销式经销(公司与经销商之间构成委托关系,

公司承担货物灭失风险)。公司主要选择大型、知名或有信誉的老字号药房、大型商超作为合作伙

伴,拓展经销渠道。

    (2)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不通过中间销售环节,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的销售模式,主要针对购买

公司产品用于直接消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零售和互联网等渠道

实现销售。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行业概况

    (1)中药饮片行业概况

    自 2004 年以来,中药饮片行业一直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8

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市场规模突破 2,500 亿元,达到 2,637 亿元,同比 2017 年增长 21.8%。2011-2018

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市场规模从 874 亿元增长至 2,637 亿元,期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市场规模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17.1%,中药饮片在医药行业中的占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近年来,《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中医

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件相继发布,中医药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

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战略性产业。2017 年 7 月 1 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更是以法律的形式

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保障力度,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

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8 年 5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古代经典名方

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的公告》(2018 年第 27 号),明确了"对满足规定要求的经典名

方制剂申请上市,可仅提供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免报药效学研究及临床试验资料"。中药

经典名方简化注册审批的办法有利于推动传统中医药的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医药在保护公众健康

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中药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的预测数据,2018-2023 年期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市场规模

将保持年均 15%左右的市场增速,预计到 2023 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市场规模将超过 5,000 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中药高质量发展研讨会。


    中药饮片生产与中药材的种植具有较高关联度,中药材的质量、价格变化直接影响中药饮片

的生产,中药材供应稳定性和原料品质优劣是衡量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截至

2017 年底,全国共有 22 家中药材市场通过国家审批,中药饮片市场已形成了相对公平的竞争环

境,价格相对透明,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材属于药品范畴,但在育

种、种植环节仍归属于农业。目前,部分优势企业逐渐加大了育种、种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通过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中药材种植,以保证中

药材原料供应的稳定性。未来,将会有更多的企业涉入中药材育种、种植领域,提高对中药材资

源的控制,从而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 年发布实行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提出,要提升大宗道地药材标

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水平。2018 年 12 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印发了《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 年)》,

进一步强调要推进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道地药材不仅有特定的生长条件

和生态环境,还讲究栽培技术和采收加工工艺,所以道地药材要比其他地区生产的同类药材品质

更好。随着消费者对药品品质和安全性的日益重视,原产地“道地”并经有机产品认证的中药材为

原料炮制的中药饮片将受到市场青睐。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信息,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从事中药饮片加工的药品

生产企业为 2,237 家,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从企业规模来看,我
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普遍规模偏小,行业内企业呈金字塔分布,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近年来,

政府强制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 GMP 认证,同时鼓励中药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部分规模小、

竞争力较弱、管理不规范的生产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所淘汰。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优势企业竞争

力的提升,中药饮片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高。

    (2)保健食品行业概况

    近年来,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引发的慢病管理需求提升、城市化及生活环境的

问题引发人们对健康的关注,成为中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

《中国营养保健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1 年至 2017 年,我国营养保健

食品行业市场规模处于不断上升趋势,2017 年我国营养保健品行业市场规模首次突破 3,000 亿元,

预计 2018 年我国营养保健品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 3,309 亿元。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目前,保健食品品种繁多,不同品种间市场格局差别较大,从企业规模来看,我国保健食品

生产企业普遍规模偏小,行业内企业呈金字塔分布,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行业集中度较低,企

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在新的大环境变革下,未成熟但高速发展的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将会面临竞争
格局洗牌,行业整合将加速,部分规模小、竞争力较弱、管理不规范的生产企业将逐步被市场所

淘汰,保健食品行业集中度也将逐步提高。

    (3)灵芝及灵芝孢子粉行业概况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灵芝孢子粉药用价值的深入了解,我国灵芝孢子粉产业快速发展,增

速远高于灵芝子实体类产品。市场上的灵芝孢子粉主要为普通灵芝孢子粉和灵芝孢子粉(破壁)。

研究表明,灵芝孢子粉(破壁)的药用价值明显高于灵芝子实体及未破壁灵芝孢子粉,现已成为

市场上的主流产品。

    由于灵芝在全国分布较广,且灵芝孢子粉等灵芝深加工产品功效显著,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目前国内生产企业数量及灵芝产品种类繁多。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信息,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有药品批文或保健食品批文的灵芝及灵芝孢子粉产品分别有 187 个和 1,157 个,

但目前尚未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市场上多以区域性品牌为主,如寿仙谷、南京中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未来,随着行业的有序化发展,掌握核心破壁

与去壁技术并具有品牌知名度的生产企业的优势将更加明显,其市场竞争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4)铁皮石斛行业概况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铁皮石斛产品主要分三类,一类是将铁皮石斛茎制成干品,以铁皮石斛、

铁皮枫斗为主;二是以保健食品为主的深加工产品,包括颗粒剂、胶囊、片剂、口服液、浸膏等

多种剂型;三是鲜品,包括茎、花和叶,其中茎为最重要的销售品。

    在铁皮石斛深加工及销售环节,浙江企业具有领先优势,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

露信息,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全国仅有 2 个有中成药药品批文的铁皮枫斗产品均由浙江企业生

产,99 个铁皮石斛保健食品中有 62 个由浙江企业生产。浙江已形成以天台、乐清、金华、杭州

等为产业集聚区,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浙

江森宇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企业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初步形成了立钻牌、寿仙谷牌、森山牌、康恩贝济公缘牌、天目山牌等主导品牌。

    2、行业发展前景

    (1)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促进医疗保健支出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持续提高。医疗保健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之一,

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得居民卫生支付能力不断提升。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

均医疗保健支出从 2013 年的 1,136 元增至 2018 年的 2,046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12.49%,农村居

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从 2009 年的 668 元增至 2018 年的 1,240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13.17%。随着

今后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人们对身体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我国居民医疗保健的支出亦将稳步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人口老龄化将继续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市场扩容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 201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 2017 年底,我

国大陆总人口数 13.90 亿人,其中 65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 1.58 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了

11.39%,较 2013 年的 9.67%上涨了 1.72 个百分点。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显示,根据人口抽样调查

推算,2018 年 65 周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 1.67 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 11.94%,老龄化形势日益

严峻。由于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患病率大大高于青壮年,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相对较高,老

年人口药品消费占药品总消费的比例已超过 50%。国务院于 2017 年起陆续印发《“十三五” 卫生

与健康规划》、《“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重要文件,明确了中医药
在健康、养老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未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推进,将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

市场的扩容。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通过重预防、治未病以降低卫生医疗费用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已达 52,598.28 亿元,其中:政府卫生

支出 15,205.87 亿元,社会卫生支出 22,258.81 亿元,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15,133.60 亿元。国务院

2009 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在总体原则和总体目标中即提出“坚持以预防为主”,表明政府已经充分

认识到了“治未病”的重要性。而无论是从医学的本质要求,还是从世界的健康趋势看,充分发挥

中医药在防治疾病、保健养生、临床运用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和推广中医药事业都是医药行

业的必然趋势。于 2016 年出台的《“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更是进一步指出将中医药优势

与健康管理结合,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发展规划。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居民慢性疾病发病率提高将带动中医药消费

    近年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慢性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

年我国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经占到全部死亡人数的 86%,导致的疾病负担已超过总疾病负

担的 70%。慢性病最突出特点是复杂性,其治疗需要通过全面调理来改善病情。中药以腑脏经脉

理论为核心,直接采用天然动植物资源,全面动态地把握人体的生理病理信息;注重人体阴阳平

衡、脏腑协调,通过经络沟通,气血灌注,改善人体的内环境,以提高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中

医“欲救其死,勿伤其生”的独特理念;“通过全面调节,恢复机体的和谐有序,合理地治疗慢性综

合性疾病”的思维方式;“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已病早治”的治疗方式已逐渐得到业界的认可。国

务院 2017 年发布的《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 年)》明确提出要发挥中医药在慢

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建立由国家、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

防治体系,中医药市场的发展空间巨大。

    (5)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将为上游行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政府积极发展我国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大中医药事业投入,加强中医院、中医诊所和中药房建设,允许符合

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范围,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鼓励使用中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数

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明显增加,从 2013 年的 41,996 家增至 2017 年的
54,243 家,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从 2013 年的 8.14 亿人次增至 2017 年的 10.19 亿人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 年出台的《中医药发展 “十三五”规划》提出,2020 年我国中医医院总诊

疗人次目标达到 13.49 亿人次。中医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将促进其上游行业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增减(%)
总资产              1,191,526,893.31    926,344,414.89              28.63    612,095,065.63
营业收入             511,451,922.75     369,963,314.73              38.24    314,879,95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7,652,897.45      88,879,887.34              21.12     80,977,816.8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0,348,659.98      78,162,707.44              15.59     70,199,393.93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84,738,470.40     869,748,259.86              13.22    436,925,641.93
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71,513,111.54    110,803,595.25              54.79     95,516,877.10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6              0.71              7.04               0.7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6              0.71                   7.04                0.7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61             13.09     减少1.48个百分点                20.27
益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主要财务数据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6,515,132.67   100,460,842.41       97,367,114.48       187,108,83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6,173,492.56    17,867,061.96        5,959,963.40        47,652,379.5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2,022,670.53    12,532,857.62        4,631,278.96        41,161,852.87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4,408,680.99    34,432,744.86       15,828,637.13        66,843,048.56
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3,529.73 万元,其中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526.83 万元、1,580.49 万元和 1,422.41 万元。剔除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公司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313.54 万元、2,176.49 万元和 6,187.65 万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5,07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3,70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条件的股份    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数量          性质
                                                       数量        状态
浙江寿仙谷投
                                                                            境内非国有
资管理有限公                 57,964,030   40.44   57,964,030   无
                                                                                  法人
司
李振皓                       11,570,500    8.07   11,570,500   无           境内自然人
郑化先         353,000        5,900,500    4.12     353,000    无           境内自然人
李振宇                        3,933,970    2.74    3,933,970   无           境内自然人
叶世萍                        3,362,447    2.35                无           境内自然人
孙树林         -1,390,500     2,889,000    2.02                无           境内自然人
王瑛           410,000        2,707,500    1.89    2,707,500   无           境内自然人
李建淼         103,200        2,480,700    1.73    2,480,700   无           境内自然人
孙惠刚                        2,028,100    1.41                无           境内自然人
谢华宝         -1,160,000     2,010,000    1.40                无           境内自然人
                            1、李明焱家族(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为公司共同实
                            际控制人,上述四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1.25%的股权,其中
                            李明焱、朱惠照为夫妻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兄弟关系,李振皓、
                            李振宇为李明焱、朱惠照之子。李明焱、朱惠照分别持有控股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寿仙谷投资 65.00%、35.00%的股权,寿仙谷投资、李振皓、李振宇
行动的说明
                            为一致行动人;2、李建淼系李明焱、朱惠照之侄子,李建淼与李振
                            皓、李振宇系堂兄弟关系;3、王瑛系李明焱、朱惠照之外甥女;王
                            瑛与李振皓、李振宇系表兄妹关系;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45.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8.24%。公司营业收入主要

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系房租收入等,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0,666.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8.00%,主要原因系公

司在完善原有销售网络的基础上拓展了新的营销渠道,在持续提高产品品质的同时加大了营销宣

传力度,受此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均有不同比例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765.29 万元,同比增长 21.12%,增幅低

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主要系本期公司确认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3,529.73

万元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

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
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付     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 63,417,447.98 元,
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      上期金额 36,934,532.00 元;
付账款”;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合并列示为“其他
应收款”列示;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     应付款”,本期金额 2,482,431.33 元,上期金额
“其他应付款”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   1,827,329.80 元;
资产”列示;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
“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    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 34,656,968.71 元,
相应调整。                                        上期金额 22,959,932.84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         调 减 “ 管 理 费 用 ” 本 期 金 额 33,666,928.62
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        元,上期金额 20,969,321.21 元,重分类至“研发
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   费用”。
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
应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
                               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杭州寿仙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寿仙谷药房有限公司
                               上海寿仙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武义寿仙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浙江寿仙谷珍稀植物药研究院
                              金华市寿仙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