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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寿仙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寿仙谷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出权益的议案》,决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以及 2019 年度考
核结果为“C”人员获授的全部 348,22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43,871,604 元减少至 143,523,384 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
序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的,须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文件及相关凭证、债权人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
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文件及相关凭证、债权人
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债权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 12 号

    联系人员:张剑飞

    邮    编:321200

    电    话:0579-87622285

    传    真:0579-87621769

    电子邮箱:sxg@sxgoo.com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