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 D 区 2 号楼 4 层公司第 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177,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793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召 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董事陈德清先生、于立峰先生、张勇先生、 彭永臻先生、汪平先生、倪俊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潘旻先生、周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 3、董事会秘书张翼飞先生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邵凯先生、张翼飞先生、孙 召强先生、朱向东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8,167,639 99.9828 10,000 0.0172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2.01 关于选举许国栋 58,168,339 99.9840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邵凯先 58,176,539 99.9981 是 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翼飞 58,167,639 99.9828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陈德清 58,167,639 99.9828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张勇先 58,167,639 99.9828 是 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于立峰 58,167,639 99.9828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上述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3.01 关于选举彭永臻 58,167,639 99.9828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汪平先 58,176,539 99.9981 是 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倪俊骥 58,177,239 99.9993 是 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上述选举的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否当选 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 4.01 关于选举潘旻先 58,176,639 99.9982 是 生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李雅青 58,168,239 99.9838 是 女士为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调 整公司 独 12,140, 99.9176 10,000 0.0824 0 0.0000 立 董事 津贴的 议 565 案 2.01 关 于选 举许国 栋 12,141, 99.9234 - - - - 先 生为 公司第 二 265 届 董事 会非独 立 董事的议案 2.02 关 于选 举邵凯 先 12,149, 99.9909 - - - - 生 为公 司第二 届 465 董 事会 非独立 董 事的议案 2.03 关 于选 举张翼 飞 12,140, 99.9176 - - - - 先 生为 公司第 二 565 届 董事 会非独 立 董事的议案 2.04 关 于选 举陈德 清 12,140, 99.9176 - - - - 先 生为 公司第 二 565 届 董事 会非独 立 董事的议案 2.05 关 于选 举张勇 先 12,140, 99.9176 - - - - 生 为公 司第二 届 565 董 事会 非独立 董 事的议案 2.06 关 于选 举于立 峰 12,140, 99.9176 - - - - 先 生为 公司第 二 565 届 董事 会非独 立 董事的议案 3.01 关 于选 举彭永 臻 12,140, 99.9176 - - - - 先 生为 公司第 二 565 届 董事 会独立 董 事的议案 3.02 关 于选 举汪平 先 12,149, 99.9909 - - - - 生 为公 司第二 届 465 董 事会 独立董 事 的议案 3.03 关 于选 举倪俊 骥 12,150, 99.9967 - - - - 先 生为 公司第 二 165 届 董事 会独立 董 事的议案 4.01 关 于选 举潘旻 先 12,149, 99.9917 - - - - 生 为公 司第二 届 565 监 事会 非职工 代 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 于选 举李雅 青 12,141, 99.9226 - - - - 女 士为 公司第 二 165 届 监事 会非职 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2、3、4 为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吴俊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 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