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7-07-26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
       丘中持”)
       委托贷款金额:分别向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 1,700 万元和 3,000
       万元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期限:1 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
       计算)
       贷款利率:4.35%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
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9,5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88元,募
集资金总额253,021,8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001,700.00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020,1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55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核准文号           环评批复
                                         金投入金额
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                                                 清环函
                                                        清发改投资核字
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   2,063.00    2,063.00                          [2015]5号
                                                        [2015]1号
目
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技                              清发改投资核字     清环函
                             1,305.40    1,305.40
术改造项目                                              [2015]2号          [2015]6号
                                                        京海淀发改(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25.00    2,525.00
                                                        [2015]9号
                                                        豫焦博爱外商       博环审
现场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2,375.00    2,375.00
                                                        [2015]01769        [2015]6号
补充污水处理EPC业务流动资                                                  -
                             2,945.83    2,945.83       -
金
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                                                 -
                             46,440.00   11,087.79      -
本金
合计                         57,654.23   22,302.02      -                  -
    二、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用途和资金来源
    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本金”,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投
资运营业务(BOT、ROT等项目)的投资。公司根据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的需
要,拟以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1,700
万元和3,000万元。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分别作为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项目和
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运营实施主体,需要资金以满足污水处理
投资运营项目的投资。
    (1)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项目
    2016年根据《共同推进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创新发展合作计划
(2016-2020年)》(科学技术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
委会与公司、宜兴新概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暨城市生
态综合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牵头设立项目公司(即中持新概念),
负责建设和运营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项目。目前,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项目已完
成环评批复、正在办理立项手续,预计2018年底投入运营。
    (2)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任丘市城东污
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TOT(转让—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
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该项目由任丘中持实施。目前,任丘中持已与
任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委托贷款的目的: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项目和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建设
    3、受托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
    4、委托贷款对象: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
有限公司
    5、委托贷款金额:分别向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1,700万元和3,000万元
委托贷款
    6、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
算)
    7、委托贷款利率:4.35%
       三、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中持新概念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3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420 万元
注册地               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 66 号中国宜兴环保城 8 幢 11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MA1MH4QG9P
法定代表人           许国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90.00%
                        宜兴新概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0.00%
                     水污染治理服务;环境治理技术的研究、开发;现代农业
主营业务             花卉、苗木、蔬菜、水果的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工程的
                     施工。
2016 年主要财务数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据(单位:万元)       2519.93        2419.93        0          -0.0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任丘中持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2,58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               任丘市华北石油炼油厂东侧北环路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82MA08LCF15W
法定代表人           邵凯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90.00%
                        任丘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
                     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承包及施工,环境保护
主营业务             专业技术服务,环境污染物的分析与检测,环境调查、风
                     险测评及技术咨询;污泥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募投项目“补充污
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资本金”的实际需要。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分别作为宜兴
污水处理概念厂项目和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运营实施主体,需
要资金以满足污水处理投资运营项目的投资。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和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
托贷款1,700.00万元和3,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
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
展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
业务资本金”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可以保障宜兴污水处理
概念厂项目和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满足项目的资
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00.00万元和3,000万元分别向中持新概念和
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
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募投项目“补充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
务资本金”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的资金需
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
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
    保荐机构意见:中持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
提供委托贷款,符合《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
披露的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持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控
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因此,中国中投证券对中持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
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
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六、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
   公司向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宜兴污水处理概念厂项
目和任丘市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持有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
持90%的股权,在对其提供委托贷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风
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委托贷款形成呆账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含本次)。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