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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
年9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
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其工商注
册等相关具体事宜的确定和办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申请售后回租及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 60 个
月,金额分别为 8,000 万元、2,000 万元。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融资租赁合同》为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
断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结合在一起,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公司拟定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3-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9、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10、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中
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管理层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
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