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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及专人送达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
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上午 10: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淑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 60 个月,金额分别
为 8,000 万元、2,000 万元。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融资租赁合同》为
焦作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东阳中持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
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
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