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18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233 号)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609,5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88 元,募集资金总额 253,021,86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30,001,7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3,020,160.00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55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223,020,160.00 2017 年 1-12 月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1,322,696.89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1,322,696.89 尚未使用金额 101,697,463.11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9,000,000.00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7,000,000.00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3,137.73 已置换但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的金额 4,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924,600.84 公司 2017 年 1-12 月使用募集资金 121,322,696.89 元(含用募集资金 33,684,000.0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1,322,696.89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1,697,463.11 元(包含未到期 的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9,000,000.00 元、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7,00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 5,924,600.84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同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 投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同中国中投证券 分别与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中持”)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 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用于实缴任丘中持注册资本的 2,322 万元已用于支付任丘市城东污 水处理厂 PPP 项目转让价款,任丘中持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 营业室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50628501040049875)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 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 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任丘中持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详见公司 2017-065 号公告)。 其他《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99329186 14,412.9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7010122000707008 28,372.2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 20000013733900015285416 5,879,453.8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新庄支行 535270551613 2,361.82 合计 —— 5,924,600.8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 附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33,684,000.0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清河县碧蓝污水 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20,630,000.00 元,清河县经济开 发区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13,054,000.00 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 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440 号《专项 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金额为 33,680,000.00 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49,000,000 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9,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 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实缴注册 资本10,000,000.00元和23,22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 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7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 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供委托贷款1,700.00万元和3,000万元。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 2017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中持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 年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7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3,020,1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322,696.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322,696.89 0 总额比例 承诺投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截至期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 资项目 项目, 投资总额 资总额 末承诺 额 投入金额(2)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达到 实现的 到预计 行性是 含部分 投入金 金额与承 (%)(4) 预定 效益 效益 否发生 变更 额(1) 诺投入金 =(2)/(1) 可使 重大变 (如 额的差额 用状 化 有) (3)= 态日 (2)-(1) 期 清河县 2016 本期实 未做分 碧蓝污 — 20,630,000.00 — — — 年1 现收入 否1 否 期承诺 20,630,000.00 20,630,000.00 水处理 月 1,027.13 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由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项目和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项目两部分组成) 1 未能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因为环保监管趋严导致清河县洗绒洗毛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站项目的部分上游企业关停,进而导致进水量减少,与预期水量存 在差异,从而导致项目收入低于预期。 厂清河 万元 县北区 污水处 理工艺 技术改 造项目 清河县 经济开 本期实 2016 发区污 未做分 现收入 — 13,054,000.00 — 13,054,000.00 13,054,000.00 — — 年3 是 否 水处理 期承诺 844.64 月 技术改 万元 造项目 研发中 未做分 心建设 — 25,250,000.00 — 0 0 — — — — — 否 期承诺 项目 现场试 验基地 未做分 — 23,750,000.00 — 0 0 — — — — — 否 建设项 期承诺 目 补充污 水处理 未做分 EPC业 — 29,458,300.00 — 29,419,221.02 29,419,221.02 — — — — — 否 期承诺 务流动 资金 补充污 水处理 未做分 投资运 — 110,877,860.00 — 58,219,475.87 58,219,475.87 — — — — — 否 期承诺 营业务 资本金 合计 — 223,020,160.00 — — 121,322,696.89 121,322,696.8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684,000.00 元置换前期已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清河县北区污水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 20,630,000.00 元,清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13,054,000.00 元。独立董事、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该事 项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1440 号《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金额为 33,680,000.00 元。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不超过 49,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 用闲置募集资金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9,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 兴有限公司和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和 23,220,000.00 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 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 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中持新概念和任丘中持提 供委托贷款 1,700.00 万元和 3,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 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