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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18-03-1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被保荐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

                               联系方式:021-5228 2519
保荐代表人:徐疆
                               联系地址:上海市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5 层

                               联系方式:021-5228 2563
保荐代表人:李光增
                               联系地址:上海市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5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61 号文同意,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持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560.95 万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9.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25,302.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00.17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302.02 万元。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负责中持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 年度,中国中投证
券对中持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总体工作情况

    在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中国中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一)日常督导

                                        1
序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确了双方的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对公司进行了尽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职调查,公司上市后持续保持日常沟通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和定期回访,了解公司业务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17年度中持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17年度中持股份或相关当事人在持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国中投证券督导中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持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核查了中持股份执行《公司章程》、三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履
     员的行为规范等                           行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对中持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持股份的内控制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督促中持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对部分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10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对信息披露文件没有进行事前审阅的,
                                      2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在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国中投证券对公司
11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均进行了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前或事后审阅,公司给予了密切配合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17年度,中持股份及其控股股东、董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此类事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7年度,中持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3                                            际控制人等无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4                                            2017年度,中持股份未发生此类情况。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5                                            2017年度,中持股份未发生此类情况。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中国中投证券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16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17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2017年度,中持股份未发生此类情况。
     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
      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明细账、对账
                                                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持续
      1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   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18
      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
                                                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情况

     中国中投证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12 日对中持股份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
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包括保荐代表人徐疆及其他项目人员张志强、丁艳。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
资料、访谈公司相关人员、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中持股份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
资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核查。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国中投证券对中持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
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2017 年 3 月 18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4
2017 年 3 月 23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 年 3 月 28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 年 3 月 30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7 年 4 月 6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
                     保额度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7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4 月 11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 年 4 月 14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2017 年 4 月 19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4 月 27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偿流动资金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4 月 28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5 月 17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 年 5 月 23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等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5 月 26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 年 6 月 3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 年 6 月 14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2017 年 6 月 27 日
                      的公告
2017 年 7 月 12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2017 年 7 月 26 日    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
2017 年 8 月 2 日
                      告
2017 年 8 月 23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8 月 26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17 年 9 月 16 日
                      中持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中持股份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17 年 9 月 27 日    中持股份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2017 年 9 月 29 日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中持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中持股份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10 月 14 日   中持股份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10 月 28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2017 年 11 月 3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7 年 11 月 11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
2017 年 11 月 29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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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2 月 1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
2017 年 12 月 2 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2 月 5 日    中持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中持股份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持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6 日    中持股份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7 年 12 月 15 日   中持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中持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 年 12 月 16 日   中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持股份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 年 12 月 22 日   中持股份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12 月 23 日   中持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   中持股份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中持股份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应向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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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疆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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