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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持股份: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3-13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持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陈德清先生的简历,了解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身体状况,判断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陈德清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平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俊骥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永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