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
2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
本型产品;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
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
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
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自有资金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
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自有
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
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
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
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