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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蟠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责,现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晓明、余臻和董事吕振亚 3 名成员组
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胡晓明担任。人员构成符合《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议案
                                1、《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月 24 日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6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月 27 日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2018 年 8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报告>的议案》
月 24 日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进展与使用情况报告》

2018 年 10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
月 26 日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聘用的
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执行
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天运在审计期间,严格遵守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相关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
积极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
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
的事项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关联
交易的定价、决策、审批及披露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认真细致的查阅关联交易
内容以及必要的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审阅,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切实履行了审
计监督职能。
    (五)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切实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升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不断强化对内部
审计的指导和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估,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
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