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293号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 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 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第 1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八年 四月二十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232 号《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669 万股,发行价格 16.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3,215,3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45,070,000.0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145,3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6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金额 2017 年 3 月 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8,145,300.00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30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赎回 15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117,328.77 减:2017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3,110,627.47 加:2017 年度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1,017,528.79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169,530.09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专项报告第 1 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要求制定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 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 在违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2017 年 3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 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 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8110801012900982080 活期户 28,207,024.1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33050168350000000217 活期户 753.91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13810154740012287 活期户 2,179,921.21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3410020010120100116715 活期户 18,781,830.81 合计 49,169,530.09 注:期末募集资金余额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尚有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 财产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无根据实际情况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专项报告第 2 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 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 2017 年 3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牧 高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牧高笛户外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15,000.00 万元。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 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专项报告第 3 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 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专项报告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814.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1.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11.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 否 14,505.92 14,505.92 不适用 否 道建设项目 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3,277.53 3,277.53 3,290.81 3,290.81 100.41 不适用 否 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 3,150.10 3,150.10 否 不适用 否 示厅项目 牧高笛 O2O 管理系统及 1,880.98 1,880.98 20.25 20.25 否 1.08 不适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 22,814.53 22,814.53 3,311.06 3,311.06 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综合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策略、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的考虑,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募投项目原设计和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 实施方案进行优化,从而适度暂缓了投资进度,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有效地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 具体项目) 牧高笛 O2O 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O2O 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建设项目的投入与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无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无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无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 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权并签署合同文件。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中 49,169,530.09 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15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