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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高笛: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30  

						公司代码:603908                                                公司简称:牧高笛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衢州天野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勤达旅游帐篷有限公司、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天野户外(孟加拉)有限公司、
香港来飞贸易有限公司、鄱阳县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衢州市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常山天野户
外用品有限公司、无锡市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越南天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衢州名墅户外用品有
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
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
报告、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综合管理、证券事务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对外信息披露、财务报告、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手册、授权体系、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及相关
行业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 3%
报                                         总额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 8%        资产总额 5%≤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 5%
报                                         总额 8%
经营收入潜在错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2%    经营收入总额 1%≤错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1%
报                                         报<经营收入总额 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4)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金额≥人民币 1,000   人民币 500 万元≤损失金   损失金额<人民币 500 万
额                 万元                    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较为完善,故内部缺陷一经发现已
及时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度,公司由上市阶段过渡到持续运营阶段,内部控制也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并完善。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已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公告。公司下一年度将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继续以
风险为导向进行内控的建立健全工作,不断强化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内控监督检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同时,对于新注入的公司进一步加强其内控管理建设,继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与内控手册完善工
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陆暾华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