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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诚股份”)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详见 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决议,公司将以 16.2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回购价格回购
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130,000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130,000 元,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 102,500,000 元减少至 102,370,000 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 2368 号 1101-1104 单元董事会
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19 年 7 月 17 日起 45 日内

    每日 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王庆祝

    4. 联系方式:0592-2932989

    5. 传真号码:0592-2932984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