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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0,000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2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诚股份”)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1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 2017 年 12 月 3 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
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诚工程咨
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2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共计 60 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2,50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02,500,000 股。

    7.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钟勇勇、黄伟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回购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13 万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
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此,本次回购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每股回
购价格为 16.20 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
为公司自有资金。

    同时,根据公司 2018 年 6 月 12 日及 2019 年 6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对外披露的《合诚股份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2019-019),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
红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扣除代为收
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享有公司以往年度的
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如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2,500,000 股减少至
102,370,0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股)          例(%)

一、有限售条
                 2,500,000          2.44     -130,000       2,370,000          2.32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100,000,000         97.56              0   100,000,000         97.68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102,500,000          100      -130,000     102,370,000          100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