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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2019-06-29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地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购买关联方合力集团拥有的坐落于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
开路 72 号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地理位置毗邻公司铝合金部品业务厂
区。本次购买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利于公司铝合金部品业务发展,
能够使公司集中办公场所,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
且不高于评估值,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
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王溪红、邬辉林、秦珂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