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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顺:东吴证券关于金鸿顺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1-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鸿顺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
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上述募集
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
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18
年11月16日,公司关于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终止募投项目募
                         利息     累计已投   剩余募集资
              募集资金                                    项目   集资金金额占首次
 项目名称                净收     入募集资     金金额
                净额                                      进展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入     金金额     (含利息)
                                                                   净额的比例
汽车零部件
                                                          拟终
(沈阳)生    6,900.71   270.39      0        7,171.10               13.37%
                                                            止
产基地项目

       三、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终止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为17,620.01
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900.71万元,用于建筑工程、生产设备及安装
等。

    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后内部收益率为20.18%(税前),税
前投资回收期为6.55年(含工程建设期)。

    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71.10万元(含
利息)。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
项目”立项至今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国内整车市场销售增速呈
放缓趋势,2018年三季度乘用车市场销售同比下降,下游行业市场整体处于缓慢
增长甚至部分下滑的环境中。此外,公司主要原材料车用板材受多重因素影响,
涨幅较大并居高不下,显著提升了公司经营成本。同时,该募投项目原规划产品
受主要目标客户项目进度及预期变化影响,导致项目一再延期启动,从而推迟了
所在区域新客户、新项目配套开发的进程,公司目前已承接项目及预计订单不足
以支撑该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基于上述因素,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
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拟对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
进行终止。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投资回报
不确定的风险。如公司未来根据市场环境、客户配套需求等情况需进行该区域生
产经营的相应必要投资,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三)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
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和公司财务费用,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
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的拟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7,171.10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
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
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上述资金进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
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
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
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汽车零部件(沈
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   瑶                 肖明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