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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8-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金鸿顺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
对金鸿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5,089,981.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
资金总额27,006.9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号                         投资金额          额           入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长沙金鸿顺汽车部
1                            18,862.50       9,938.75       52.69%          2019.11
     件有限公司 50 万


                                         1
        套汽车车身件及
        50 万套 汽车 底盘
        件项目
        汽车零部件(沈阳)
2                                  6,900.71               -             不适用         不适用
        生产基地项目
        重庆伟汉汽车零部
3                                  9,285.82        3,037.36             32.71%         2019.11
        件生产基地项目
        金鸿顺汽车零部件
4                                 12,499.97       11,943.76             95.55%         2019.11
        自动化生产项目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        2,087.06             51.28%         2018.11
            合计                  51,619.00       27,006.93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
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更符合公司的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
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
    1                                                         2019.11                  2020.11
          地项目
                             注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8.11                  2020.11
    注: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到账,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
设期为12个月,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资金使用计划平均分两年投入。截至
目前,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已完成,未投入款项主要为后续的软件
购置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为:

        1、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主要为本特勒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本特勒建安汽车系统(重
庆)有限公司及卡斯马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提供配套,为长安福特汽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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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提供二级配套服务。2018年下半年来我国汽车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产销
量下滑明显,上述客户主要配套车型福克斯、新福克斯、翼博、翼虎等整体产销
未达预期。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放缓项目投资进度,于2018年6月启动项目基
础建设(原计划2017年12月启动),截至目前主体结构已经完工,后期公司将根
据周边配套客户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完成,未投入部分
主要为软件购置。受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多个募投项
目同时投入成本压力较大,公司调整研发软件购置进度,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相
应推迟。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涉及募集资
金的用途、建设内容或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
经审议并批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
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金鸿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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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   瑶                 肖明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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