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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事前同意函2019-03-2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
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
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福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兢   林晖   吴飞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