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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能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6
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
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
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林晖先生、吴飞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授信主体       银行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
                                不超过人民币    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为公司提供连带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责任保证担保
               福州五一支行
                 交通银行
                                  不超过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方式
                                人民币 1 亿元
               福建省分行
                  中国邮政
                                不超过人民币    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为公司提供连带
    公司          储蓄银行
                                  7,000 万元    责任保证担保
                福州市分行
                                                  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为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
    公司及其                                      建贝能/上海贝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招商银行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担保,追加以公司自有的房屋[不动产
                 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贝能/上海                   人民币 1.2 亿元   权证号:闽(2017)闽侯县不动产权
                   福州分行
      贝能                                        第 0012287 号]即福州市闽侯县荆溪
                                                  镇永丰村文山里自然村研发楼整座进
                                                  行抵押担保
                 中国民生银行
  公司及全资                       不超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提供连带
                 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福建贝能                   人民币 1 亿元    责任保证担保
                   福州分行
                   兴业银行
                                   不超过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方式
                                 人民币 1 亿元
                   福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
                                 不超过人民币     全资子公司福建贝能为公司提供连带
    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5,000 万元     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福州分行
                   厦门银行
                                 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方式
                                   4,000 万元
                   福州分行
                                                  以公司自有房屋(包括建筑物和土地
                                                  使用权)抵押,[不动产权证号:闽
    公司及其
                                                  (2017)闽侯县不动产权第 0012290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号]即公司位于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
福建贝能/上海    汇丰银行(中   人民币8,000万元
                                                  永丰社区文山里 60 号(软件园三期)
      贝能       国)有限公司                     5#整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贝
                   上海分行                       能/上海贝能出具的保证
                                                  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福建贝能/上海
 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 300 万
                                                  贝能提供的保证金质押;公司出具的
   贝能国际                          美元
                                                  保证

                                                  全资子公司香港广泰位于香港的房产
 全资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      不超过
                                                  做抵押,同时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贝能国际      银行有限公司   18,500 万港币
                                                  福建贝能和香港广泰提供担保
    (二)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承担。
    (四)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9 年 12 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
维坚先生、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王开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董事
任职条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
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9 年 12 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林
兢女士、徐培龙先生、严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
行选举。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上海市普陀
区真南路 822 弄 129 号 5 号楼二楼会议室(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高齐自动化有限
公司的办公地点)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维坚先生,中国香港籍,1972年11月出生,中专。曾任贝能科技总经
理;睿能有限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睿能、上海贝能执行董事;贝能国际、香港
广泰、香港睿能科技、香港海睿达、香港睿能电子董事;福建贝能执行董事、总
经理;福建海睿达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琪利软件、盈泰电
气、台湾霳昇、睿能实业、香港瑞捷、睿虹控制董事;福州捷润、贝能科技执行
董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维坚先生通过持有睿能实业有限公司和平潭捷润股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38,767,89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8.96%。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杨维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杨维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维坚先生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赵健民先生,中国香港籍,1968 年 9 月出生,硕士。曾任香港 ASIC
Technology Limited 设计工程师;美国摩托罗拉半导体南中国区销售经理;美
国安森美半导体中国区销售经理;美国微芯半导体亚洲区代理商管理经理;挪威
Chipcon AS 亚洲区副总裁;美国德州仪器公司短程无线产品亚洲区总监;睿能
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贝能国际、香港广泰、福建贝能、上
海贝能董事、总经理;台湾霳昇、木星投资董事。
    赵健民先生通过持有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 2,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赵健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赵健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健民先生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蓝李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2 月出生,本科。
曾任福建省林业工程公司主办会计;凯博(福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贝能科技财务总监;睿能有限监事、财务经理;福建海睿达董事;公司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盈泰电气、贝能国际、
香港广泰、香港睿能电子、福建贝能、上海贝能董事;上海睿能、江苏睿能执行
董事;琪利软件监事。
    蓝李春先生通过持有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 1,17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蓝李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蓝李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蓝李春先生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开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7 月出生,本科。
曾任福建省三明市无线电二厂助理工程师;福建省福州顶旭电脑设备有限公司电
子工程师;福建贝能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贝能国际副总经理;
福建贝能广州分公司负责人。
    王开伟先生通过持有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 5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
系。王开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王开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开伟先生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林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4 月出生,硕士。曾
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兢女士已取
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林兢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徐培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0 月出生,本科。
曾任上海市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徐培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
徐培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培龙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严弘先生,美国国籍,1965 年 10 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上
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
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严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及拟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严
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严弘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