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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8-09-1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 13 点 3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任靖先生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
及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二、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五、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七、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八、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会议结束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9 日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
作。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请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
知要求的会议登记方法办理登记手续,出示相应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
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
应经股东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
会签到处旁)。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
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共 20 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本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各位股东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
对本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
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二)现场计票程序:由主持人提名 2 名股东代表及 2 名监事代表作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计票、监票人,其中由监事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经与会股东鼓掌通过。
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统计表决票。总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
果。

    八、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九、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公司董事会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
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现因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和董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18 年度财务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 万元,同时不再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
通和友好协商,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856949923XD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荣华、刘贵彬、冯忠
    成立日期:2011 年 02 月 22 日
    合伙期限:2011 年 02 月 22 日至 2061 年 02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
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17),
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予以审议。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