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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7-06-09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要求,作为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2、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名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我
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栾剑洪、倪萍、许忠良、王正安、桑坤、蒋国健和独
立董事候选人蒋新红、徐从才、宋燕霞分别具备履行董事、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
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同意上述第三届董事候选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
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伟伦       蒋新红       徐从才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