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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千生态: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7-04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要求,作为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
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查阅提名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董事长栾剑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倪萍女士、总经理许忠良先生、执行总经理王正安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李晓军先生、副总经理马万荣先生、孔瑞林先生、李月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选举与聘任。


    独立董事:


    蒋新红        徐从才      宋燕霞


                                                     2017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