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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千生态: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7-046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及金额:《五山公园一期建设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
   目合同”),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2,598,616.82 元。

     项目合作期:自建设之日起十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务发展及
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过程受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 PPP
项目合作期限较长,受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发生
无法如期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风险,若因政府财政资金调度或其他原因,
可能会导致政府付费不能及时兑现,将会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
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千生态”)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中标五山公园一期建设 PPP 项目,成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与政府指定出资方徐州市九州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徐州市五山公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017 年 10 月 24 日,项目公司与徐州市市政园林局(以下简称“市政园林局”)
签订《五山公园一期建设 PPP 项目合同》。此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二、项目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五山公园一期建设 PPP 项目

    2、项目背景

    为了进一步缓解财政压力,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城
市整体形象、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徐州社会影响力,徐州
市政府采用 PPP 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五山公园一期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运
营和维护。

    3、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111.66 公顷,其中山林用地约 64.4 公顷,城市道路用
地约 12.1 公顷,公园绿地约 23.6 公顷,防护绿地约 10.3 公顷,社会停车场约
1.26 公顷。

    4、项目范围

    项目合作范围包括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根据适用法律、规范和项目合同规
定:

    (1)投资、建设五山公园一期工程,将五山公园建设成以山体运动功能为
主的公园,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一个具备配套服务设施、运动休闲区及活动场
地,以及防灾避险功能的综合性城市公园;

    (2)提供五山公园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服务;

    (3)合作期间或期满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股东方按照 PPP 合同约定,通
过法定程序将股权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实现退出。

    5、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为自建设之日起十(10)年,即从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次日起十
(10)年。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为徐州市市政园林局,位于徐州市新城区西区综合楼
E302,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风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负责起草市区园林风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
织实施;负责拟订市区园林风景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维修、管理年度计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交办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范市区园林绿化
建设市场,依法承担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根据职责权限验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施工、养护等企业的资质;负责园林、绿化、公园、景区专业市场管理,运用市
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建立“适度放开,有序竞争”的市场机制要求,组织
实施相应的法规、政策、规则;依法审批市区园林绿地(含规划园林绿地)内建
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负责对市区建设项目方案中园林绿化用地比率和布局的审
核认定,组织审核市区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负责拟订全市公园发展规
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公园、广场、绿地和风景各胜区的管理与保护责任等。

    2、公司与市政园林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2014 年度,公司与市政园林局发生的业务收入金额为 66,194,523.43 元,
占公司当年工程施工业务收入的 13.17%,为过往年度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确认
的收入。除本项目合同外,2015 年至今公司未与其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62,598,616.82 元。

    2、项目公司

    根据招标文件、《五山公园一期建设工程 PPP 合作备忘录》以及《股东出
资协议》、《公司章程》,项目公司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出资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万元)

    徐州市九州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           820.25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社会资本)      80%           3280.99

                   合计                      100%           4101.24

    3、项目用地:本项目相关土地问题由实施机构市政园林局负责办理,土地
办理在政府名下。

    4、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三环东路以东,城东大道以北,杨山及广山周边
地区。

    5、项目付费机制

    本项目的付费分为绿化养护期付费机制和正式运营维护期付费机制。

    (1)绿化养护期付费机制

    政府付费=社会资本资本金预期投资回报+实际融资成本+税费

     (2)正式运营期付费机制

    政府付费=合作期考核额{社会资本资本金预期投资回报±根据 PPP 合同核
算的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奖罚金额±根据 PPP 合同核算的项目运营维护考核奖罚
金额}+项目总投资额/(合作期-建设期-绿化养护期)+实际融资成本水平+约定的
运营维护成本水平+税费-经营性收入(如有)

    6、运营维护期内合同双方主要义务与责任

    (1)项目公司主要责任

    ①在整个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合同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
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②项目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市政园林局提交全面反映其经营情
况各个方面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报表。

    ③按照项目合同的规定,服从市政园林局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接受市政
园林局或相关职能部门对运营维护服务进行的检查与监督,接受市政府指定机构
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并承担运营维护服务绩效考核的经济奖罚。

    ④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不得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从事超出其经营范围的活
动。

    ⑤按照协议的规定在运营维护期为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购买保险。

    ⑥项目公司于每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交下一运营维护年度的运营维护计划。

    ⑦项目公司应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对周围自然
环境、周边设施、建筑物、住宅区的干扰和损害,积极履行相关环境保护义务。

    ⑧项目公司应配合市政园林局向公众充分披露项目实施和运行的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情况、运营维护手册、项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等,
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2)市政园林局的主要义务

    市政园林局应确保整个运营维护期内:

    ①对于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期间遇到突发事件给予必要的应急协助和相关的
资源调配。

    ②市政园林局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机制核算政府付费,并支付该费用。

    ③在运营维护期内协助项目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7、争议解决方式:项目合同有关的条款的解释或未尽事宜,包括关于其存
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应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
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后三十(30)日内该争议仍未能
得到解决,任何一方有权直接向徐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合同生效日期:项目合同已由市政园林局和项目公司双方加盖公章、各
自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报徐州市政府同意后生效。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
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
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
升公司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
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项目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过程受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 PPP
项目合作期限较长,受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项目发生
无法如期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风险,若因政府财政资金调度或其他原因,
导致政府付费不能及时兑现,将能会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