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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千生态: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1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7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从才:1951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安徽财贸学
院贸易经济系副主任、主任,南京财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无锡太湖学
院院长,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宋艳霞:195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比利时鲁汶大学、香港科技大
学任职,曾任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香港工商东亚证券有限公司董
事、瑞士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萍华: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
评估师,会计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文一三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审议了 39 项议案;召开了 13 次董
事会,审议了 59 项议案。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徐从才         13           9           4           0           0            3

 宋艳霞         8            1           7           0           0            2

 周萍华         3            0           3           0           0            1

 尹伟伦         5            5           0           0           0            2

 蒋新红         10           5           4           0           1            2

    注: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换届选举董事会成员,

独立董事尹伟伦因连任公司两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满离任,选举宋艳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收到独立董事蒋新红的辞职报告并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萍华为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2017 年度我们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董事会,在召
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我们认真了解和审阅作出决策前所
需的情况与资料,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
一项议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现场考察情况

    2017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与不规范,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为公司决策当好
参谋。

    3、公司配合情况

    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都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
不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
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
合独立董事工作,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
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
为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规定,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一届董事候选人提名条件、选举程
序进行审核并形成决议。董事会换届后,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
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关于聘任高管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
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与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兼顾了公司和股东的多方利益,既考虑了公司实际
情况及长远发展,又考虑了公司股东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等承诺主体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运营、财务管理和重大事
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披
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1、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 9 名成员,包括 3 名独立董事。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
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2、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对各自分管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各专门委
员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度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
均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
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认真、谨慎、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
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从才、宋艳霞、周萍华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