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8-02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预计 2018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实际业务量
以具体的中标情况为准,此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仅是对工程总量的
预计,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 2018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需要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
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
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我们对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 2018 年度与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
关联交易额不超过 2 亿元,是基于公司 2018 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出的
合理预测,公司承包关联方工程施工、设计项目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定价根据
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公司预
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上年(前次)预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易类别 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因甲方项目调整,原先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 预计项目未开展,且此
提供园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 30,000.00 1,753.07 类项目通过公开招投
林施工 股公司 标方式确认,是否中标
服务 存在不确定性。
小计 30,000.00 1,753.07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金
至披露日
占同类 上年实 占 同 类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本次预计 与关联人
关联人 业务比 际发生 业 务 比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金额 累计已发
例(%) 金额 例(%) 差异较大的
生的交易
原因
金额
安徽新华
根据关联人
发行(集
2018 年度
提供园 团)控股 尚无法
20,000.00 0.00 1753.07 2.63 景观项目投
林施工 有限公司 预计
资安排进行
服务 及其控股
预计。
公司
小计 20,000.00 0.00 1753.07 2.63 —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实际业务量以
具体的中标情况为准,此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仅是对工程总量的预
计,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30 日,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400006709002350,法定代表人曹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公司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
中路 279 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产业项目研发、投资、管理,房地产开
发(凭资质经营)、投资、租赁,酒店管理,财务咨询。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3,085,324.27 万元,净资产为 1,159,894.61 万元,营业收入 2,295,933.83 万元,净
利润 111,320.68 万元(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暂
未发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12.5%的股东,属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与本公
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
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
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为关联人提供园林设计、施工等服务。
关联交易均按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项目施工、养护定价原则: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园林行业定额收费标准,
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2、项目设计定价原则: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水平,结合项目
标的定位、工程投资额、设计要求等因素,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
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提供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及养
护服务,双方的工程合同通过公开招投标或者双方公平协商方式签订,为正常的
商业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对公
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