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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千生态: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9-04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联创科技大厦 A 栋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9,137,4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9.971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栾剑洪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邹杰先生出席会议;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订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项目差额补足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9,137,49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9,137,49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关于签订第四
1                      1,56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届中国绿化博
  览会博览园建
  设项目差额补
  足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 2 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邵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