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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派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3-19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
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
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王浩                    张晓健                 陈荣芳




                                                日期: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