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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利科技: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17-12-19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3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吉林成朴丰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朴基金”)持有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股份 27,384,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2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成朴基金计划自 2017 年 8 月 26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者自 2017 年 8 月 26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
        持数量不超过 6,7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成朴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平台减持 4,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57%;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至 10 月 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 2,2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9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吉林成朴丰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和具体来源:截止本公告日,成朴基金持有公司股
份 27,3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3%,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
有的股份。
     3、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发布《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17-052),成朴基金计划自 2017 年 8 月 26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 2017 年 8 月 26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总数不超过 6,720,000 股百利科技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任
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发布《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成朴基金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总数不超过 26,880,000 股百利科技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单
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11,200,000 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收到成朴基金《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告知
函》,成朴基金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具
体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8 日    22.46 元/股    4,000,000 股     1.7857%
             2017 年 9 月 19 日    26.9 元/股
 集中竞价                                        2,216,000 股     0.9893%
               至 10 月 13 日     -29.45 元/股

    成朴基金当前实际持有的百利科技股份为 27,3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3%。
    成朴基金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成朴基金实际减持实施
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成朴基金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成朴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