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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7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孙庆华女士为副总裁,经审阅孙庆华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本次聘任人选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也未发现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本次聘
任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拟补选彭玲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上述候选
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其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发现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公司本次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聘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