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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2019-08-08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投资”)计划自 2018 年 8
月 24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海
新投资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调整情况:因海新投资近期正在实施通过引进纾困基金及战略
投资者的方式降低质押率, 根据《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海新投
资申请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至有关本次增持计划调整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后 12 个月内完成,同时将原计划增持股份数量的下限由 1%提高至 1.5%。除
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为确保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公司将在百利科技名下开立专项资金账户,
用于控股股东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所用资金的专项保管。同时,海新投资作出以
下承诺:(1)于 2019 年 8 月 20 前将 2000 万元的增持资金汇至增持资金专用账户;
(2)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将 3000 万元的增持资金汇至增持资金专用账户;(3)
在具备增持实施条件后 3 天内,将剩余增持资金汇至增持资金专用账户。
     风险提示:控股股东后续可能受到投资项目退出未达预期、股权转让未能
完成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后续增持资金困难,致使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被
终止的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
增持计划未达预期或者发生变更的风险;本次增持计划方案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新投资《关于增持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承诺函》,海新投资拟对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调整,并就增持事项作出相
关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海新投资拟自 2018
年 8 月 24 日期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内容详见《百
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百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
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2019-009)。
    二、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正式实施。主要原因如下:海新投资在增持
期间由于受到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敏感期等因素影响导致能够实施
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的不确定
性因素增多等原因导致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基于上述原因,海新投资截至目前
尚未正式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具体安排
    为了公司长远利益考虑,海新投资近期正在实施通过引进纾困基金及战略投资
者的方式,降低质押率,并于 2019 年 7 月 21 日与陕西铜川金锂产业发展基金(有
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21,95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为了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同时确保对增持股份承诺的最
终履行,海新投资申请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后,即在有关本次增持计划调整
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 12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
    同时,基于对百利科技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维护自身信用,保障百利科
技的持续、稳定发展,海新投资经审慎考虑,决定将本次增持股份数量的下限由 1%
提高至 1.5%,即未来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5%,不高于公司
总股本的 3%。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为确保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 公司将在百利科技名下开立专项资金账户,用
于控股股东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所用资金的专项保管。百利科技将与开户银行达
成书面协议,约定该账户的资金划拨,需通过百利科技向特定账户发布付款指令。
    同时,海新投资作出以下承诺:
    (1)于 2019 年 8 月 20 前将 2000 万元的增持资金汇至增持资金专用账户;
    (2)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将 3000 万元的增持资金汇至增持资金专用账户;
    (3)在具备增持实施条件后 3 天内,将剩余增持资金汇至增持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事项的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对控股股东原增持股份计划调整事项
进行了确认,关联董事王海荣先生、王立言先生回避了表决。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调整的议案》。监事会意见如下:本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计划调整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调整方案,同意将该事项
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海新投资增持股份计划调整事项的审议
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计划调整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同意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调整方案,同意将该
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控股股东后续可能受到投资项目退出未达预期、股权转让未能完成等不确定因
素的影响,导致后续增持资金困难,致使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被终止的风险;本
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未达预
期或者发生变更的风险;本次增持计划方案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实施。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
调整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