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做出独立判断。现就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 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