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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龙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6-11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科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银龙科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提供借款担保。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银龙科贸向浦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
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2019年5月15日
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预计的
议案》,同意为银龙科贸提供额度为15,000万元的担保,以上担保在上述担保额
度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及2019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关于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9-021)。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天津银龙集团
                    谢志峰                 天津市     500 万元人民币         2009/06/23
科贸有限公司

               预应力钢材技术开发;预应力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
 经营范围      木材、木制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吊装、搬倒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有专、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2.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持股    资产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比例    净额
天津银龙集团
                 50,709.89     46,190.28       100%   4,519.61   61,015.95      1,536.45
科贸有限公司
      银龙科贸为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期间:银龙股份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
 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最高额保证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3. 担保范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债权人
 在自 2019 年 6 月 6 日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
 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和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
 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
 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担
保事项是为满足银龙科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银龙科贸稳健发展,且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
的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公司对其担保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对于审议担保
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以外的公司提
供担保。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3%,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