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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川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4-25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
准则 22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
[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