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8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
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
资料,并在充分了解相关背景信息前提下,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与本次
重组相关的议案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公司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和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汉国、余新培、杨祖一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