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1-22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19-087
债券代码:143083 债券简称:17 金诚 01
债券代码:155005 债券简称:18 金诚 01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及《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
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及《关于召开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要求,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召集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 金诚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 9:30(含)至 11:30(含)召开。本次会
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20 日 9:30 时(含)至 11:30 时(含)。
3、会议地点: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
4、召开形式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会议审议内容:
(1) 关于豁免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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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18 金诚 01”补充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的议案》。
6、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于会议召开日(即
2019 年 11 月 20 日)11:30 之前,将签名盖章后的“18 金诚 01”2019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以会议联系人邮箱
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并将原件送达至指定地址。
7、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malei@citics.com
8、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磊
电话:010-60837524
邮箱:malei@citics.com
二、会议出席情况
“18 金诚 01”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邮件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以债券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提交的参会回执为出席依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所示:
提交参会回执的债券持有人所
债券简称 债券存续张数 占比
持有的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
18 金诚 01 800,000 800,000 100%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进行表决:
1、《关于豁免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18 金诚 01”补充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的议案》;
以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会议表决票为表决依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
议表决情况如下所示:
(一)《关于豁免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表决情况
2
提交会议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债券张数 债券存续 表决意见为同意的
债券简称
张数 债券张数占比
同意 反对 弃权
18 金诚 01 800,000 0 0 800,000 100%
(二)《关于“18 金诚 01”补充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的议案》表决
情况
提交会议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债券张数 债券存续 表决意见为同意的
债券简称
张数 债券张数占比
同意 反对 弃权
18 金诚 01 800,000 0 0 800,000 100%
四、会议表决结果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 5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
《关于豁免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获得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
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关于“18 金诚 01”补充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的议案》形成的决议获得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
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因此,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所审议
的两个议案均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
见证律师认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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