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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交易的更正公告2017-12-16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
份质押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经事后核查,由于工作人员失误,
导致内容披露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
    一、股份质押及解除的具体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
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工集团”)关于股票质押的通知。萧工
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
限售流通股股票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质押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相关质押
手续已办理完毕。萧工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限售流通股股票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进
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
押手续止,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萧工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 8,147.211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16.29%,本次股票质押交易完成后,萧工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5,5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67.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


    更正后内容:
    一、股份质押及解除的具体情况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
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工集团”)关于股票质押的通知。萧工
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0 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萧工集团在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萧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 150 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浙江金马饭店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萧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50 万股
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萧工集团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
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质押双方办理
解除质押手续止。萧工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0 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用于杭州
萧然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因借款等业务产
生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
押手续止。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萧工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 8,147.211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16.29%,本次股票质押交易完成后,萧工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5,5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67.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审
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