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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
披露。我们认为公司提交的《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性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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