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答复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贵公司已对外披露 的有关重大事项外,本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未 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