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兆易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7-07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启迪中海”)持有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 17,83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

    减持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启迪中海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 4,053,879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026,939 股;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的 6 个月内,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4%,即 8,107,759 股,且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4,053,879 股;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
    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10,134,699 股。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收到公司股东启迪中海发来的《兆易创新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名称:北京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1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东启迪中海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17,835,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其中 8,917,500 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发起人股份;另外 8,917,500 股为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后获得的转增股份。

    (三) 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启迪中海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转增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 8.80%的股份,即 17,835,000 股,其
中: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即 4,053,879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026,939 股;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的 6 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4%,即 8,107,759 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4,053,879 股;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即不低于 10,134,699 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
    启迪中海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启迪中海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
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 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三、 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
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