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3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
易创新”或“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武朝先生、独立董事李华女士、
董事周宁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陈武朝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了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克东先生、梁上上先
生、张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张克东先
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具有能
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张克东主任委员作为注册会计
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财务
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
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18 年至 2019 年 4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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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2017 年度审计方案》
2018 年 1 月 22 日 二届 13 次 2、审议《2017 年年报工作计划》
3、审议《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 审议《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2、 审议《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3、 审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初稿
2018 年 3 月 30 日 二届 14 次
4、 审议《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5、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 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
2018 年 3 月 30 日 二届 15 次 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无公司管理层参加的沟通
1、 审议《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初稿
2018 年 4 月 19 日 二届 16 次
2、 汇报一季度内审工作
1、 审议《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初稿
2、 审议《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2018 年 8 月 13 日 二届 17 次
况专项报告》
3、 汇报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 9 月 3 日 二届 18 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 审议《2018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初稿
2018 年 10 月 23 日 二届 19 次 2、 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 内审部三季度工作汇报及四季度工作计划
1、 审议公司《2018 年度审计方案》;
2、 审议公司《2018 年年报工作计划》;
2019 年 1 月 21 日 三届 1 次
3、 审议公司《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 听取内审汇报四季度工作
1、 关于审议《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的
议案
3、 关于审议《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初稿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17 日 三届 2 次
4、 关于审议《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初稿的
议案
5、 关于审议《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
案
2019 年 4 月 17 日 三届 3 次 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无公司管理层参加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委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
服务,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交流和沟通工作。在外部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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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同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并对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
保持了密切联系,召开专门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积极协调公司内部配合外部审计的工作,及时提出具体建议。在出具审计报
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听取外部审计
机构提交的审计总结。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8 年,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
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在报告期内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审计委
员会在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审计委员会对外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和服务能力进行考察,认为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并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业绩预报情况。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努力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建设和内审工作能力的提
升。审计委员会同公司内审人员一起研究确定审计计划,并根据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对审计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对公司内审工作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审计委员会及时进行讨
论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经过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审人员的共同努力,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在计划性、规范性、内审人员审计能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
4、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完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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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推进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在上市后,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建设内部控制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稳步实施。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和了
解各方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
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
利进行。
三、总体评价
2018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运用自身会计、财务管
理、法律及半导体相关专业知识、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
部控制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水
平的持续提升。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其职权范围内的职责,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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