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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至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2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
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李现春先生、项健先生、宋静女士、张天明先生以及宋刚先生拥有其履行职
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禁止和限制的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戚爱华、张爱民、陆顺平
                                               2017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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